| 文 号: | 筑府办函〔2021〕52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21-08-02 | 发布时间: | 2021-08-02 09:30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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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21〕5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启用贵阳康养职业大学印章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为确保贵阳康养职业大学正常开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转设为贵阳康养职业大学的函》(教发函〔2021〕80号)文件精神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筑府办发〔2014〕61号)相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刻制“贵阳康养职业大学”印章,自文件下发之日启用。
附件:启用印章(印模)
2021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略
抄送:贵安新区管委会。
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各部委。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贵阳警备区,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各人民团体。
(共印11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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