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8〕193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8-11-21 | 发布时间: | 2018-11-21 22:22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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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8〕193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
冬季供气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贵阳市冬季供气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冬季供气方案
今年以来,我市天然气供需形势总体平稳,随着今冬明春用气高峰期到来,天然气需求量急剧增加,天然气上游供应单位气源供应不足,高峰时段仍存在一定供需缺口,局部地区可能出现供应偏紧。根据国家和省市领导指示精神,为提前谋划和切实做好我市天然气冬季保障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按照“保民生、保安全、保重点”的总体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通过争取供给端增加气源、加强需求侧有序用气、科学预警应急处置,最大限度保障全市冬季天然气正常供应,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防止因上游气源紧张、突发极寒天气、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造成较大范围天然气供应中断对生活生产带来不利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民生。
二、冬季供气时间
从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3月20日止(具体时间由市冬供办根据季节特点、气候条件适时进行调整为准,其余时间城市供气按照《贵阳市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由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市冬季供气的组织领导,成立贵阳市冬季供气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处理全市冬季供气相关事宜。
组 长:徐 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唐兴伦(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谭承忠(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
吴义宁(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 鹏(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显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宋旭升(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杨忠德(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熊国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吕 钢(贵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成 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冬供办)、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督办督查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农委、市审计局、市安监局、市直机关事务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气象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及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贵州燃气集团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增加相关单位、企业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贵阳市冬季供气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冬供办):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宋旭升任市冬供办主任,市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冯峻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总会计师李建兰、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张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杨长新任市冬供办副主任。市发展改革委产业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运行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燃气处等有关处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抽调一名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全脱产到市冬供办工作。根据工作开展需要适时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加入办公室工作。
市冬供办职责:负责对接省冬供办,做好冬季天然气供需情况调度和信息分析报送工作;负责拟制贵阳市冬季供气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监督实施,统筹建立工作机制;汇总冬季供气有关信息资料,保持信息互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相关工作;实时掌握天然气供应状况,有针对性提出解决建议;负责领导小组决策、决定的督促落实、跟踪问效;指导县(市、区)政府及有关单位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重大问题。
各成员单位职责:在市冬季供气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分重点工作及重点行业下设十一个专项应对保障组,负责储备调峰能力建设、综合统筹、应急处置、行业协调等相关工作。
储备调峰组:设在市发展改革委,由彭显华同志任组长;
工业应对保障组: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由宋旭升同志任组长;
供气应对保障组: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由熊国玺同志任组长;
交通应对保障组:设在市交委,由俞洋同志任组长;
旅游和住宿业应对保障组:设在市旅游产业发展委,由袁云龙同志任组长;
商贸应对保障组:设在市商务局,由蔡心红同志任组长;
卫生应对保障组:设在卫生计生委,由陈霏同志任组长;
民政应对保障组:设在市民政局,陈国玺同志任组长;
教育应对保障组:设在市教育局,周进同志任组长;
文广应对保障组:设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洪兵同志任组长。
其它服务业应对保障组:设在市发展改革委,由彭显华同志任组长;
各行业应对保障职责:牵头制定本行业子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本行业限停气序位表,并做好解释说明和矛盾化解工作;及时处理本行业供应产生的异常及事故;建立行业台账,解决本行业存在的问题;指导、协调、引导本行业转换使用其它能源,最大限度帮助其维持正常经营。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冬季供气工作(见附件1)。
四、工作措施
(一)气源组织。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衔接争取上游天然气年度供应计划指标,做好全市天然气储备调峰基础工作,确保冬季有气可供;负责督促燃气企业加快已建成的储气设施的投用,在冬供开始前,所有储气设施要能储尽储,目前在建的储气设施要督促燃气企业加快项目落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要在贵州燃气集团开展危旧管改造工程时,协助办理好相关施工手续;在供气情况紧张时,要对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急保障的LNG气源车辆予以准入,确保气源稳定充足。贵州燃气集团要加强与中石化、中石油等上游企业密切合作,负责经营辖区内下游市场稳定供应,争取利用在贵阳地区的有效资源补充市场,缓解冬季供气缺口。
(二)安全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及早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消除管道输送隐患,提高城市燃气保障能力,防止出现局部地区民用天然气停供情况;要在前期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再部署、再安排,最大限度降低安全事故风险。要加大对天然气生产供应的安全检查和管网巡查力度,及时处理各类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要加强重要天然气设施的安全保卫,确保供气设施安全平稳运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密切关注气候、节假日、重大活动对全市供气的影响,加强与气象局联系,提前对凝冻、雨雪天气预警,预防地质灾害对运行的影响。
(三)价格调控。市发展改革委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相关天然气价格及改革政策执行配气价格,并负责冬季天然气价格调控监督管理工作。
(四)舆情管控。市直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市、县)政府要加强舆情正确引导,特别是进入冬供前,将与可能进行减限气的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取得用气企业理解与支持,防止恶意炒作“气荒”。
(五)开展自查。各区(市、县)政府要对照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开展自查,做到:民生用气保障不留死角,严格落实民生应急保障责任书的要求,全面查找民生用气保障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民生用气不出问题,谁的问题谁担责;要摸清壁挂炉用气底数,予以保障,或引导使用其他清洁取暖方式,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电则电,切实保障群众温暖过冬;煤改气用气保障不留死角,要严格落实以气定改,先立后破,所有煤改气项目实施前必须签订合同后才能实施,做到“新的不来,旧的不去”;公交车、出租车用气保障不留死角,由市交委牵头,把燃气公交车,出租车纳入民生用气保障范围,优先落实和保障。
(六)应急保障。市直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市、县)政府要制定各行业和各区域的应急方案,待市级冬供方案印发后将本单位、本地区的应急方案报送至市应急办和市冬供办备案。燃气集团要严格按照市冬供办制定的《冬季供气保障及应急工作机制》(见附件2)及企业自身的供气方案、应急方案,组织好天然气安全输送、应急抢险、应急保障等工作。
(七)责任追究。对相关市直部门及各区(市、县)政府及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不及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天然气供应严峻形势,导致不能确保民生用气、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社会舆情事件及影响恶劣的事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罚,触犯法律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对履行工作职责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单位负责人,市人民政府将严格问责。
(八)储备机制。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做好贵阳市天然气储备及调峰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做好高压环东线前期规划建设工作。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加强对天然气、LNG库存量的储备和管理,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九)补贴机制。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对补充的液化天然气采取比价方式进行采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好监督、指导。对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供气所产生的亏损,由市冬供办召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专项研究后,报市政府审批,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部门预算中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成立冬季供气工作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召集人,冬供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冬季供气运行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事项和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紧急、重大问题;遇特殊情况,联席会议召集人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二)明确主体责任。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分工,确保天然气保供不出现职责不明确或部门间推诿扯皮现象,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各级经济运行调节部门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视情及时启动应急专项预案。应急预案一经启动,市、区各相关部门要24小时在岗值守,并对应急响应体系进行资源整合,实行统一调度。紧急情况下实行日会商,建立重大、紧急情况信息报告制度,实行日报、专报。
(三)抓好宣传引导。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指导市级各媒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微博、微信、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天然气使用和取暖等基本知识;普及天然气泄漏,应如何正确处理;宣传节能降耗,节约用气措施等;形成有力氛围,促进天然气安全应急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专门联络员负责联络冬季保供有关事宜,于2018年11月28日前将本单位联络名单及分管领导名单反馈到市冬供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联系人:吴渊;联系电话:87989735,15286019563(吴渊);邮箱:yxc7989735@163.com;传真:87989734),并加入燃气保民生工作QQ群(群号:716428364),便于协调开展相关工作。重要情况随时报送,跟踪落实。
附件:1.贵阳市2018-2019年冬季供气各成员单位职责
2.贵阳市冬季供气保障及应急工作机制
附件1
贵阳市2018-2019年
冬季供气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
协助主管部门负责对不良舆论的应急处理;协调市级各媒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微博、微信、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天然气使用和取暖等基本知识;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宣传节能降耗,节约用气措施等
2.市发展改革委
做好贵阳市天然气储备调峰工作;负责对接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争取上级单位对我市天然气供应的支持,协调解决天然气储备调峰跨区域、跨部门的有关问题;负责冬季天然气价格调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督促燃气企业加快已建成的储气设施的投用,在冬供开始前,所有储气设施要能储尽储,目前在建的储气设施要督促燃气企业加快项目落地。负责对全市服务业摸底监测、预警,协调限停气,异常情况的处理,提出服务业企业限停气的名单和顺序建议,做好服务行业的解释说明和矛盾化解工作。根据全市冬季供气协调领导小组安排,抽调组织人员开展集中办公。
3.市教育局
负责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天然气用量摸底调查、监测及预警工作,做好解释说明和矛盾化解工作。
4.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作为冬季供气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之一,负责做好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按时按质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有序做好全市的“压非保民”,做好全市冬季供气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通报表彰等工作。负责统筹调度、协调配合做好使用天然气工业企业可能涉及的限停气工作;梳理工业企业限停气的名单和顺序,做好解释说明和矛盾化解工作。负责冬季供气期间有关经费预算编报及审核拨款工作。根据全市冬季供气协调领导小组安排,抽调组织人员开展集中办公。
5.市旅游产业发展委
负责统筹酒店、景点供应保障协调,配合做好使用天然气涉旅游企业可能涉及的限停气工作;负责梳理涉旅游企业限停气的名单和顺序,做好解释说明和矛盾化解工作。
6.市督办督查局
负责督促冬季供气各相关成员单位做好本行业相关工作。
7.市政府应急办
履行综合协调职责。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批示和指示精神。及时准确上报有关燃气突发事件信息。
8.市财政局
负责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部门预算中安排冬季供气期间有关经费预算,根据程序保障冬季供气期间有关资金的及时拨付,以确保天然气生产及输配的顺利进行。
9.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指导燃气企业制定专项应急预案,针对供给动态和舆情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负责研究限气停气期间的供应保障问题;负责协调保障政府机关、医院、学校、社会福利院、机场、车站等公共机构的用气;负责加强城市燃气管道及其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加强建设施工工地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燃气管道的保护;负责落实燃气集团亏损补贴核实,配合做好申请资金支持事宜。
10.市交委
负责统筹调度、协调配合做好使用天然气的交通运输企业可能涉及的限停气工作;负责配合燃气企业梳理涉及企业限停气的名单和顺序,做好解释说明和矛盾化解工作。
11.市商务局
负责统筹调度、协调配合做好使用天然气商贸企业可能涉及的限停气工作;负责配合燃气企业梳理商贸企业限停气的名单和顺序,做好解释说明和矛盾化解工作。
12.市民政局
负责做好殡仪馆、福利院、养老院等机构天然气用量摸底调查工作及监测预警,做好解释说明和矛盾化解工作。
13.市公安局
负责做好冬季供气期间打击偷气及秩序维护保障工作。
14.市卫生计生委
负责做好全市医疗系统(医院、疾控中心、血站等)天然气用量摸底调查工作及监测预警,做好解释说明和矛盾化解工作。
15.市农委
负责统筹调度、协调配合做好使用天然气涉农企业可能涉及的限停气工作;负责配合燃气企业梳理涉农企业限停气的名单和顺序,做好解释说明和矛盾化解工作。
16.市审计局
配合市冬供办、市住建局对燃气集团2018-2019年冬季供气期间因增加产量产生的生产经营亏损进行认定。
17.市安监局
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燃气供应与使用的安全监管。
18.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负责做好全市文化、广播、电视系统天然气用量摸底调查工作及监测预警,做好解释说明和矛盾化解工作。
19.市气象局
负责做好冬季气象服务工作,及时向市冬供办、燃气集团提供每月、每周及近三天的天气温度、气压、湿度等气象预报资料,以便及时做好冬季供气调度工作。
20.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负责在燃气公司开展危旧管改造工程时,协助办理好相关施工手续。在供气情况紧张时,对燃气集团应急保障的LNG气源车辆予以准入,确保气源稳定充足。
21.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负责摸底各辖区内天然气用户使用情况,维护好本辖区正常生产秩序,参照市级标准制定冬季供气方案和应急保障方案,确保燃气生产供应安全顺利进行。特别是清镇市、息烽县、开阳县政府,要加强与天然气供气企业沟通协作,确保辖区内燃气生产供应。
22.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城市燃气供应的主体,要按冬供方案有关工作要求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提前做好迎峰度冬预案及应急期间天然气供应和资源协调工作,加强气源储备,严格按照领导小组决策,实施限停气工作,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落实调控措施,维护市场稳定,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天然气应急调度计划,每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气源供应和供需、缺口情况。
附件2
贵阳市冬季供气保障及应急工作机制
为保障我市在冬季供气期间,管道天然气气源不足或其他原因导致管道天然气不能足量供应,并且LNG应急供气也不能满足全部用户用气需求,造成天然气供需失衡时,采取针对性的对非居民用户的限气停气应对措施,确保居民和民生单位正常用气,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预警分级及启动程序
在管道天然气的日计划审批量小于总需求量时,需采用LNG应急补充供应满足供应缺口;而LNG场站可用库存量在减去满足供应缺口的LNG应急补充量后,LNG场站可用库存量小于3天供应缺口的总量时(即LNG场站可用库存量应至少满足3天供应缺口总量,1天的供应缺口量按照当天的数值计算),必须采取限气停气措施。根据对贵阳市供气需求量影响的大小,从高到低将预警分为红、橙、黄、绿色4个等级。
(一)启动条件
1.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请市冬供领导小组启动红色级别预警:
特别严重的紧张状态预警,天然气供应过程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出现重大自然灾害,燃气供应有可能出现停止,短时间不能恢复供气的情况;出现大面积停气导致社会反映强烈的情况;天然气供缺口超过30万立方米/日时。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请市冬供领导小组启动橙色级别预警:
严重紧张状态预警,天然气管道等设备出现较大故障和重大安全隐患,需要临时进行抢修,检修时间超过8小时的情况;当天然气缺口达20-30万立方米/日,中压管网压力低于0.05MPa,4小时内未恢复正常时。
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请市冬供领导小组启动黄色级别预警:
较为严重紧张状态预警,贵阳地区天然气供需缺口达10-20万立方米/日,中压管网压力低于0.08MPa,8小时内未恢复正常时。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请市冬供领导小组启动绿色级别预警:
一般紧张状态预警,贵阳地区天然气供需缺口低于10万立方米/日时。
(二)预警响应程序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预警启动条件,当发生任意一种预警级别时,第一时间呈报市冬供办,市冬供办报市冬供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后,宣布启动预警机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启动预警响应,同时告之冬供成员单位,并督促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应急保障措施。
(三)预警解除程序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当工作效果得到明显的改善,需解除预警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冬供办请示,市冬供办请示冬供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后解除预警,同时报告冬供各成员单位。
二、限气停气调控措施
(一)限气停气用户清单的基本规定
1.根据对非居民用户采取限气停气措施在最小代价下能达到最优效果的目的,采取限气停气的非居民用户的用气设备主要为可中断用气的工业燃气炉、锅炉(生产用锅炉、采暖用锅炉等)、直燃机、加气机。
2.工业燃料用户的限气停气名单中,不纳入涉及民生、产品要求不能停气等用户(如景云山殡仪馆、黔陶玻璃厂、新华羲玻璃厂)。
3.在确定限期停气非居民用户清单时,可综合考虑其重要性、用气费用缴纳情况等因素。
(二)限气停气实施细则预警级别缺口量限气停气
范围限气停气措施减少用气量备注绿色预警低于10万方CNG加气站、浴室、可中断用气的工业用户按照规定关停、协商限气10万方/日黄色预警10-20万方/日扩大工业用户限停范围按50%比例压减用量,协商限气10万方/日橙色预警20-30万方/日进一步对工业用户进行协商限气。对宾馆、商场、机关等采暖用户采取节能措施对可以完全停止生产的工业用户进行协商停气,对采暖用户采取节能降耗、节约用气措施10万方/日红色预警高于30万方/日所有非居民用户按照工业-商业-公共服务的顺序,逐步实施停气措施直至满足居民生活用气需求(三)限气停气时间段规定
限气停气的时间段分为全天停气和分时段停气。具体用户的停气时间段按照如下规定分类执行:
1.全天停气即全天24小时不间断停气;
2.分时段停气控制在用气高峰时段,即早7点至9点、中午11点至13点、晚17点至20点。
3.对于加气车辆、有油替代的等有天然气替代能源的非居民用户,可考虑采取替代能源的方式应对。
三、工作要求
(一)市冬供办要及时跟踪、密切关注每日供气状况,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若问题较为严重的,要立即报市冬供领导小组组长研究解决。
(二)当燃气供应不足时,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用气缺口,对企业用气进行调控。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到市冬供办指令后,发布用气调控通知,并按照少限、短时限、轮流限的原则组织实施,不得针对一个地方长时间进行调控,直到供气有好转趋势为止。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施工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暂停供气,要立即报告市冬供办,市冬供办要立即报告经市冬供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燃气公司方可实施限气。
(三)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正常设备维修或突发事故等原因导致停气影响供气在四小时以内(用气高峰期二小时以内)的,及时报冬供办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所需时间更长的,须经市冬供办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报市冬供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发生燃气“一般事故”,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编制的《贵阳市燃气“一般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置细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处置。
(五)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的《贵阳市燃气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处置。
(六)加强重要燃气用户的应急设施配备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调贵州饭店、冠洲宾馆、喜来登、天怡豪生、世纪金源、凯宾斯基、长城酒店、金阳酒店、中天凯悦、万丽大酒店等重要接待场所的餐饮部门,配备液化气或电磁炉等第二套火源,确保在燃气中断或压力不足的紧急情况下,及时启动备用的火源,避免影响正常餐饮经营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七)各成员单位要秉着“真实可信、信息对称”的合作意识,在市冬供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组织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冬季供气保障工作。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
贵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共印5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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