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8〕119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8-07-30 | 发布时间: | 2018-07-30 18:14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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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8〕11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组织领导,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钟汰甬(副市长)
副组长:杨 波(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德刚(市生态文明委常务副主任)
成 员:雷 蕾(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魏金兔(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胡 斌(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
莫 智(市司法局副局长)
华 晓(市财政局副局长)
叶晓云(市水务管理局副局长)
潘 剑(市农委副主任)
林昌顺(市交委副主任)
张 毅(市生态文明委总规划师)
张 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规划师)
纪红帆(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生态文明委,吴德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若因工作需要由市生态文明委代章。
2018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纪委。
市中院,市检察院。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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