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8〕53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8-04-20 | 发布时间: | 2018-04-20 22:53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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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8〕53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南明河19条大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岩区、南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南明河19条大沟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明河19条大沟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南明河治理“治臭变清”相关要求,切实解决贵阳市南明河水环境治理提升问题,推进贵阳市主城区19条排水大沟治理工作,由市水务管理局和南明河指挥部牵头编制的《南明河19条大沟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为细化责任、分解落实、强化监督,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因地制宜,采用分类治理策略,分近期、中期、远期对主城区19条排水大沟进行改造,完成7座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控制溢流,消除大沟污水对南明河的污染。
近期(2018年):完成15条大沟沟口改造,其余4条大沟治理结合在建的贵医和六广门污水处理厂共同实施。
中期(至2020年):分散建设5座污水处理厂,处理片区污水,减轻截污沟负荷,并补充河道景观水量。
远期(至2030年):结合棚户区改造,对大沟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二、工作任务
由市水务管理局牵头指导,市生态文明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等有关单位配合,云岩区政府、南明区政府具体负责实施19条大沟的治理工作。
(一)南明河7条大沟。
1.太慈大沟。
近期:对大沟进行沟口改造,确保大沟雨季污水不直接溢流入河。(责任单位:南明区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中期:建设太慈地埋式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万m3/d,对大沟污水进行就地处理,尾水排入南明河,为截污沟减负。(责任单位:南明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远期:结合城市建设及旧城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进行雨污分流改造。(责任单位:南明区政府;完成时限:2030年)
2.花果园大沟。
近期:在支沟交汇口处新建一条雨水沟,做局部雨污分流改造,实现雨季雨水直排入河,污水排入南明河干流截污沟。(责任单位:南明区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中期:在河滨公园建设地埋式污水处理厂,规模为5万m3/d,对地表进行绿化恢复。河滨污水厂的建设可处理花果园大沟污水,为南明河下游截污沟减负。(责任单位:南明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远期:结合城市建设及旧城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进行雨污分流以及沿线的生态景观改造。(责任单位:南明区政府;完成时限:2030年)
3.贵棉大沟。
近期:在沟口建设2.5万m3/d溢流污染控制设施,对排出口进行限流控制,保证大沟雨季污水不直接溢流入河;对大沟整体进行清淤,清淤长度为2.8km,减轻内源污染。(责任单位:南明区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中期:根据碧桂园星作项目二期用地规划,建设贵棉地埋式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万m3/d,对贵棉大沟污水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南明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远期:结合城市建设及旧城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进行雨污分流以及沿线的景观改造。(责任单位:南明区政府;完成时限:2030年)
4.市东大沟。
近期:在沟口设溢流污染控制设施,对排出口进行限流控制,保证大沟雨季污水不直接溢流入河。(责任单位:南明区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远期:结合城市建设及旧城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进行雨污分流以及沿线的生态景观改造。(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南明区政府;完成时限:2030年)
5.阳河大沟。
近期:对大沟进行沟口改造,确保大沟雨季污水不直接溢流入河。(责任单位:南明区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远期:结合城市建设及旧城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进行雨污分流以及沿线的生态景观改造。(责任单位:南明区政府;完成时限:2030年)
6.虹桥大沟。
近期:(1)结合2018年花冠路建设,将大沟南岳山立交至轧钢厂段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在大沟外侧建设DN800及DN1000的截污管;(2)无开盖条件的大沟内新建截污沟,做清污分流改造;(3)对大沟出口至嘉润路加油站段3.3km进行清淤,清除内源污染。(责任单位:南明区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中期:结合贵钢城市综合体改造,建设贵钢地埋式污水厂,拟建规模5万m3/d,对贵钢厂上游大沟污水进行处理;设置地下雨水调蓄池,处理初期雨水。(责任单位:南明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远期:结合城市建设及旧城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进行雨污分流以及沿线的景观改造。(责任单位:南明区政府;完成时限:2030年)
7.团坡大沟。
近期:对大沟进行沟口改造,确保大沟雨季污水不直接溢流入河。(责任单位:南明区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远期:结合城市建设及旧城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进行雨污分流以及沿线的生态景观改造。(责任单位:南明区政府;完成时限:2030年)
(二)市西河5条大沟。
1.次南大沟。
近期:对大沟进行沟口改造,确保大沟雨季污水不直接溢流入河。(责任单位:南明区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远期:结合城市建设及旧城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进行雨污分流以及沿线的生态景观改造。(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南明区政府;完成时限:2030年)
2.西干线东支和西支。
近期:对大沟进行沟口改造,确保大沟雨季污水不直接溢流入河。(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远期:结合城市建设及旧城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进行雨污分流以及沿线的生态景观改造。(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完成时限:2030年)
3.鲤鱼大沟。
近期:新建鲤鱼大沟截污系统排水隧洞,对鲤鱼大沟支线汇合处前的雨污混合水进行雨污分流改造。(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远期:结合城市建设及旧城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进行雨污分流以及沿线的生态景观改造。(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完成时限:2030年)
4.松山大沟。
近期:对大沟进行沟口改造,确保大沟雨季污水不直接溢流入河。(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中期:在松山大沟末端新建地埋式污水处理厂,规模为4万m3/d,将原有大沟污水处理排入市西河。(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远期:结合城市建设及旧城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进行雨污分流改造。(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完成时限:2030年)
(三)贯城河7条大沟。
1.盐务大沟。
近期:建设贵医污水处理厂,大沟内的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就地处理,排入贯城河。(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
远期:结合城市建设及旧城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进行系统的雨污分流以及沿线的生态景观改造。(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完成时限:2030年)
2.茶店大沟。
近期:建设贵医污水处理厂,大沟内的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就地处理,排入贯城河。(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
远期:结合城市建设及旧城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进行雨污分流以及沿线的生态景观改造。(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完成时限:2030年)
3.云岩大沟。
近期:建设六广门污水处理厂,大沟内的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就地处理,排入贯城河。(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
远期:结合城市建设及旧城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进行雨污分流以及沿线的生态景观改造。(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完成时限:2030年)
4.沙河大沟。
近期:建设六广门污水处理厂,大沟内的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就地处理,排入贯城河。(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
远期:结合城市建设及旧城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进行雨污分流以及沿线的生态景观改造。(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完成时限:2030年)
5.师院大沟。
近期:对大沟进行沟口改造,确保大沟雨季污水不直接溢流入河。(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远期:结合城市建设及旧城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进行雨污分流以及沿线的生态景观改造。(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完成时限:2030年)
6.合群大沟。
近期:对大沟进行沟口改造,确保大沟雨季污水不直接溢流入河;同时结合人民大道建设,对所涉及的合群大沟进行局部雨污分流改造。(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远期:结合城市建设及旧城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进行雨污分流以及沿线的生态景观改造。(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完成时限:2030年)
7.中东大沟。
近期:对大沟进行沟口改造,确保大沟雨季污水不直接溢流入河。(责任单位:南明区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远期:结合城市建设及旧城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进行雨污分流以及沿线的生态景观改造。(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南明区政府;完成时限:2030年)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
1.建立市政排水大沟建设、管理、执法等多部门联动机制,严格执行监督考核,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办考核。(牵头单位:市督办督查局;配合单位:市水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生态文明委;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南明区政府)
2.加强施工工地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偷排漏排的违法行为,杜绝施工废水直接入沟入河。(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南明区政府)
3.属地政府要完善组织架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过程管理,强化考核机制,落实项目资金。(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南明区政府)
4.加大排水大沟维护管理工作。以云岩区政府、南明区政府为主,加大南明河流域排水大沟垃圾清理工作,保证河道、大沟两岸垃圾日产日清。同时对排水大沟定时进行清掏,确保排水大沟畅通无堵塞。(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南明区政府)
(共印4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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