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7〕178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7-10-23 | 发布时间: | 2017-10-23 21:50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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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7〕17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一批火灾隐患
较为突出单位和场所实施政府
挂牌督办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前期,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住建、消防、燃气、电力等部门对贵阳市城市综合体、高层建筑进行了会诊式抽查,发现云岩区银海元隆广场、中大国际广场、南明区凯宾斯基酒店、贵州国际城等10家单位(场所)存在大量的火灾隐患(见附件2)。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解决我市城市综合体、高层建筑安全管理问题,确保十九大期间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10家火灾隐患较为突出的单位和场所(见附件1)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切实抓好火灾隐患挂牌整改
各地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使命意识,把做好党的十九大消防安保工作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政府在整治火灾隐患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隐患单位挂牌整改工作的领导,调动足够力量,采取足够手段,组织相关行业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在消防安全联席会上调度隐患整改进度,适时开展督查督办,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方案、整改资金和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对本地区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各地举一反三加强消防监管,全面剖析当地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查找消防行政审批、日常监管、单位指导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切实提升消防监督管理水平。
二、部门联动,明确责任,强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专题研究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要建立完善政府督办、部门联动、行业督导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整改安全隐患的合力。要采取召开专题会议、下发督办通知、签订整改责任书、现场办公等方式,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措施,强力推进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实效。要切实发挥新闻媒体在整治隐患中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火灾隐患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整改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三、严格标准,公正执法,依法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各地要严格监督执法,加快推进政府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十九大圆满的召开。对拒不整改安全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实施处罚,坚决采取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等措施。对于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组织专家论证,并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解决。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对降低标准验收、以权谋私等,导致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贵阳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挂牌督办火灾隐患单位统计表
2.贵阳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挂牌督办火灾隐患单位隐患清单
2017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略
附件2
贵阳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挂牌督办
火灾隐患单位隐患清单
一、云岩区银海元隆广场
(一)建筑防火和消防管理方面:
1.住宅塔楼登高消防车操作面被花台、装饰造型占用。
2.部分常闭式防火门闭门器损坏。
3.建筑中庭违规设置可燃物销售摊位。
4.部分防火卷帘、防火墙管道、线缆桥架穿过处未做防火封堵。
5.餐饮场所的厨房未按要求与商场部分做防火分隔。
6.漫咖啡、集文里两个店铺违章在建筑楼板上开设敞开楼梯,破坏防火分区划分。
7.建筑之间连廊违规设置可燃物品销售摊位。
8.地下停车库进入住宅电梯前室的防火门被更换为普通门。
9.办公楼部分防烟楼梯间防火门被拆除,环形疏散通道被隔断。
10.个别楼梯间堆放可燃杂物,停放电动车。
11.商场内少儿活动场所未按标准与其他区域做防火分隔。
1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数量不足(仅有4人取得证件)。
13.老凯哩酸汤鱼等店面大量使用可燃装修。
14.部分直立喷头与屋面板距离过大。
15.商场应急疏散预案操作性不强。
16.物业管理单位未依法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维保。
(二)消防设施方面:
1.商场办公部分火灾报警探头未接入报警主机。
2.塔楼报警探头、报警按钮地址编码混乱,无法确认报警地点。
3.三号配电室未安装报警探头,未设置灭火装置。
4.部分防火阀损坏,正压送风机不能连锁启动。
5.办公楼部分风口被封堵。
6.屋顶消防水箱出水口阀门被关闭(建设单位、物管单位称正在维修管网)。
7.喷淋系统无法联动启动。
8.消防管道、供水管道穿越楼板处未进行防火封堵。
(三)电力安全方面:
1.有3个配电房温度过高,应加强通风降温。
2.配电房七氟丙烷灭火设备未接通电源。
3.电力应急操作设备未进行试验。
(四)燃气安全方面:
1.部分燃气使用场所无通风设施。
2.部分厨房燃气报警探头被封装在吊顶内。
3.进入商业区内的燃气管道被吊顶封装。
4.燃气调压间出现基础沉降,影响设备安全。
5.平台上燃气管道受后期建设影响,无法保障检修通道。
二、云岩区中大国际广场
(一)建筑防火和消防管理方面:
1.部分防火门闭门器损坏。
2.地下层通向商务楼电梯前室的防火门被拆除。
3.住宅楼、商务楼消防电梯前室采用可燃装修。
4.避难间消防风机电源被关闭。
5.避难间防火门被拆除,无明显标识。
6.部分防火卷帘管道、桥架穿过处未进行防火封堵。
7.建筑中庭违规设置可燃物品摊位。
8.地下一层沃尔玛超市未划分防烟分区。
9.部分餐饮厨房未进行防火分隔。
10.个别疏散楼梯间堆放可燃物。
11.商场有1部防烟楼梯间前室与商场部分防火分隔不到位。
12.少儿活动场所未按标准与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二)消防设施方面:
1.地下室个别防火卷帘未接通电源。
2.个别室内消火栓未配置水枪水带。
3.办公楼酒店侧喷喷头使用直立喷头。
4.办公楼酒店的报警线路未按要求采取防火措施。
(三)电力安全方面:
1.沃尔玛配电房气体灭火系统未接通电源,堆放可燃杂物。
2.沃尔玛配电房内沟盖板破损。
3.沃尔玛配电房防鼠板未装设。
4.电力操作器具未进行结缘检验。
(四)燃气安全方面:
1.燃气调压间进出不方便,不利于应急处置。
2.调压间灭火器失效。
3.调压间联动锅炉房电磁阀未接通电源。
4.燃气锅炉房未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器,未设置事故泄压口。
5.部分燃气管道被涂改颜色,被封装在吊顶内。
6.部分住宅被改为办公后,燃气管道直接与人员活动场所联通,存在安全隐患。
三、南明区保利国际广场
(一)建筑防火和消防管理方面:
1.部分防火卷帘管道、桥架穿过处未进行防火封堵。
2.个别火灾报警防尘罩未摘除。
3.防火门部分闭门器损坏,部分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
4.避难间标识不明显,部分防火门被拆除。
5.住宅3栋1单元的疏散楼梯直通地下一层商业部分,严重违反技术标准规定。
6.商场中转库房隔墙耐火极限不符合标准规定,且未砌筑到顶。
7.OLE超市附近楼梯间前室与空调机房、库房之间未进行防火分隔。
8.餐饮场所厨房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分隔。
(二)消防设施方面:
1.屋顶消防水箱稳压泵有故障,无法正常启动。
2.多个压力表损坏。
3.住宅部分正压送风机不能远程启动。
4.住宅部分压下手动报警按钮后,楼层显示器无反应。
5.低区湿式报警阀水力警铃损坏。
6.个别防火卷帘下降不到位。
7.报警系统主机打印功能不正常。
8.保利物业工作人员不熟悉消防设施情况。
(三)电力安全方面:
1.中心1号配电室标识不全,未按规定做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
2.安全工器具不全,且未做绝缘试验;
3.第4号配电房电缆沟封堵不到位;
4.低压配电房普遍温度较高,需要加强通风换气。
(四)燃气安全方面:
1.锅炉房调压柜为木质支撑,且已出现腐烂现象,影响设备安全;
2.商业部分部分燃气管道被吊顶封装;
3.商业部分部分燃气报警探头被装修涂漆导致失效。
四、贵州国际商城
1.该建筑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烟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尚未完工,无法正常使用。
2.建筑只能使用临街面作为登高操作场地,但无消防车道进入。
3.建筑内的餐饮等场所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4.建筑一层营业厅随意进行隔断,影响消防安全疏散。
5.建筑高度超100米未设置避难层(间)。
6.个别楼层防烟楼梯间前室防火门被拆除。
7.配电室温度过高需要加强通风冷却。
8.配电室堆放可燃杂物,未按规定安装防鼠板,未安装自动灭火设施。
9.电力安全工器具不全未做试验。
10.电缆沟、电缆管井封堵不严。
五、南明区凯宾斯基酒店
(一)建筑防火和消防管理方面:
1.地上与地下共用的楼梯间未在一层处作防火分隔。
2.第53层消防电梯前室设置有配电箱。
3.有一部防烟楼梯,前室违规开设门(酒店部分为管道井门,办公部分为内设单位的出入门),楼梯间违规开设有电井门。
4.隐蔽型喷头被磁粉粘连,影响喷头动作。
5.避难层内的配电房与避难区域防火分隔不完全。
6.避难层内使用可燃夹芯板材搭建通信机房。
7.避难层使用可燃板材堵塞自燃排烟口。
8.避难层与电缆竖井采用板材分隔,耐火极限不满足规范要求。
9.第28层避难层一部向下疏散的楼梯被长期锁闭。
10.避难层未设置明显的发光标识。
11.疏散楼梯到避难层的转换处,被石膏板分隔,导致疏散人员不经过避难层就可以向下疏散。
12.物业管理公司占用第14层避难层设置办公室、堆放可燃杂物,同时导致自然排烟面积不足。
13.第14层避难层内的消防水泵房采用板材与其他部分分隔,耐火极限不满足规范要求。
14.消防电梯前室采用石膏板与其他部分隔断,耐火极限不满足规范要求。
15.西餐厅厨房防火门损坏。
16.地下三层违规设置木工房,采用可燃材料隔断,从事木器加工和油漆作业。
17.地下三层车库与酒店的洗衣房之间设置窗户,防火分隔不完全。
18.地下三层车库部分自立喷头与屋顶顶板距离过大。
19.消防楼梯间前室开设了通向新风系统和弱电设备机房的门,且消防电梯前室与该设备房之间防火分隔不完全。
20.各楼层新风系统机房内设置了用于输送换洗被褥的竖向井道,且完全未进行楼层分隔,首层直通顶层。
21.第7至27层办公部分内设单位(含培训学校、贸易公司、装修公司、发廊、影楼等多类场所)在二次装修过程中拆除、损坏或遮挡了建筑消防设施。部分内设单位疏散距离和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22.管道井内未进行防火封堵。
23.部分楼层核心筒楼梯的防烟前室内未设置火灾报警探测器。
24.第7至27层楼层中部的电梯就洒水喷头被油漆和纸张覆盖。
25.第7层以上楼层违规设置有儿童培训、活动场所。
(二)消防设施方面:
1.远距离启动消防泵未动作。
2.远距离启动送风机、排烟机未动作。
(三)电力安全方面:
1.高压配电房温度较高,电缆沟封堵不严。
2.安全工器具未进行统一摆放,且未做绝缘试验。
(四)燃气安全方面:
1.燃气报警装置被吊顶遮挡。
2.燃气调压间通风面积不足。
六、南明区鸿通城购物中心
(一)建筑防火方面:
1.A区
(1)扬帆酒店防烟楼梯间前室、A区足疗店防烟楼梯间前室内设置功能性房间。
(2)扬帆酒店防烟楼梯间前室穿越楼板的电缆桥架未做封堵。
(3)扬帆酒店防火分区分隔措施不完全。
(4)足疗店在防烟楼梯间前室设置公共用房。
(5)欢乐迪KTV防火分区分隔措施不完全。
2.B区
(1)消防设施、器材标识化管理不到位。
(2)部分钢质防火门门框未灌浆。
(3)部分餐饮厨房动火区域未与其他区域进行有效防火分隔,且有使用瓶装石油液化气现象。
(4)部分功能性房间和区域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探头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
(5)部分商铺和区域使用网状吊顶,影响原有自动消防设施效能,缩小保护半径。
(6)部分连通相邻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处设置商铺。
(7)部分楼梯间和防火墙上孔洞未完全封堵。
(8)商场与沃尔玛超市连通的连廊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9)部分疏散通道上设置栅栏门。
(10)部分商铺装修时喷涂喷头等部位,影响喷头动作灵敏度。
(11)部分疏散通道上设置商铺,占用原疏散宽度。
(12)部分摆放在通道上的儿童游戏机、商铺突出部位等影响人员疏散。
(13)部分商铺中转库房设置不符合要求,无自动消防设施、电气线路不规范、随意拆除吊顶、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14)违规在中庭内设置商铺和儿童游乐设施。
(15)负一层国美电器部分未作防火分区,采用可燃装修材料。
(16)负一层中庭部位一处防火卷帘因地面斜坡,无法降至地面。
(17)负一层防火隔间设置可燃物库房,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
(18)负一层国美电器部位部分装修材料不符合A级材料要求。
(19)大部分儿童活动场所未处于独立区域、设置独立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20)商场内未划分防烟分区。
3.C区
(1)富侨足疗未形成消防电梯前室。
(2)富侨足疗一侧内走道自然排烟口处被封闭设置为卫生间。
(3)富侨足疗占用楼梯间前室设置洗手池等。
(4)消防电梯无法在富侨足疗第五层停靠。
(5)速八酒店消防电梯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
(6)商场自动扶梯底部未封堵。
(7)福桥足疗店楼梯前室设置房间。
4.D区
(1)铂尔曼酒店第30层楼梯间与前室间的防火门被更换为普通门,楼梯间门禁系统未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发生火灾不能自动打开。
(2)铂尔曼酒店强电井未作防火封堵。
(3)铂尔曼酒店部分楼梯间内堆放杂物。
(4)铂尔曼酒店西餐厅一处安全出口被餐桌遮挡。
(5)铂尔曼酒店4层电梯间前室设置库房。
(6)铂尔曼酒店4层划分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采用乙级防火门。
(7)铂尔曼酒店裙楼两部防烟楼梯间未设置防烟设施。
(8)铂尔曼酒店4层防烟前室被破坏占用。
(9)铂尔曼酒店内的尊悦会管内走道超过20米未设置排烟设施。
(10)铂尔曼酒店三层楼梯间内设置空调主机。
(11)铂尔曼酒店三层厨房与公共区域未作防火分隔。
(12)A区扬帆酒店楼梯间前室房间被占用。
(二)消防管理:
1.消防责任不明确。综合体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和各分租单位之间各自消防安全职责没有明确约定,产权单位贵阳鸿通运输开发公司对物业管理单位、分租单位消防安全缺乏检查和督促。
2.消防制度不落实。铂尔曼酒店防火巡查记录、每月防火检查记录前篇一律,未发现任何问题,与现实情况不符;贵阳鸿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防火记录为一人、一支笔虚假填写,每月防火检查未按照公安部61号令规定内容开展,检查情况未提交单位负责人。
3.招商管理不到位。贵阳新鸿基物业管理公司南明分公司对入驻商场的商铺仅对装修材料燃烧性能进行审核把关,未对商铺布局、消防设施设置、防火分隔等进行审查,导致部分商铺厨房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
4.动火管理不严格。贵阳新鸿基物业管理公司南明分公司虽然建立了动火审批制度,但在与经营户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中,未明确要求动火必须报物业公司进行审批。物业管理公司未对动火现场条件、看护要求等进行明确规定。
5.应急预案流于形式。贵阳新鸿基物业管理公司灭火和疏散预案照搬照抄,没有细化应急处置程序、没有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对城市综合体内的其他单位没有联动配合措施,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6.员工培训不到位。贵阳新鸿基物业管理公司不能提供新进员工的消防培训、考核记录;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不熟悉应急处置程序,不会从消防控制室启动排烟阀、排烟风机等消防设施。
7.微型站建设不规范。贵阳新鸿基物业管理公司微型站出动缓慢,处置人员到场后不清楚岗位职责,处置程序混乱;商场面积大,消防器材未分点存放影响出动速度;消防装备不齐全未配备灭火作战服和空气呼吸器。
(三)消防设施方面:
1.A区
(1)A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4个回路只有1753个点在线运行,1340个未定义,829个点未注册,51个故障点(包括风机、阀门、烟感、卷帘、广播),屏蔽86条(包括探测器、风阀、风机、信号蝶阀、水流指示器、消防电话、讯响器)。
(2)扬帆酒店屋顶两台排烟风机不能启动,屋顶楼梯间防火门闭门器损坏。
(3)扬帆酒店部分探头脱落。
(4)五至九层办公区域部分火灾报警探头未连接系统,被屏蔽。
(5)办公区域部分末端试水压力表损坏。
(6)办公区域部分探头防尘罩未摘。
(7)部分餐饮厨房未设感温探头。
(8)欢乐迪KTV排烟机不能联动启动、强电不能联动切断,无应急照明。
(9)商场部分消火栓按钮脱落,卷盘无法使用。
(10)消防控制室出口被临时建筑遮挡。
2.B区
(1)联动时分区各层中庭防火卷帘不能同时下降。
(2)三楼以下火灾报警系统屏蔽点超过10%,且屏蔽灯不亮,四楼以上消防报警主机未列入维保,故障点超15%。
(3)走道未设置防烟分区。
3.C区
(1)速8酒店正压送风系统不能正常启动。
(2)速8酒店应急广播、声光、强电切断无信反馈。
(3)C区火灾报警系统36个回路仅12个回路有点位,3400个设备点未注册。
(4)部分消防联动控制线路未穿金属管。
(5)地下车库启动的探测器反馈信号未在主机显示地址,防排烟系统不能联动,部分排烟复合管道损坏。
4.D区
(1)压力开关不能直接联动启动消防水泵。
(2)楼梯间部分送风口被关闭。
(四)电力安全方面:
1.A区配电房验电笔不能正常工作,配电房未进行封堵。
2.A区2号楼配电房高压配电图不清晰,窗未装设网格、气熔胶灭火系统未连接。
3.B区1号楼配电房堆放杂物。
4.B区2号楼配电房不能进行预防性试验、堆放杂物。
5.C区配电房堆放杂物、两具气体灭火器未检验。
6.D区配电房温度过高、高压电表断项、内部设施未按规定设置。
(五)燃气安全方面:
1.调压站堆放杂物,放散管被拆除。
2.餐饮部分违规使用瓶装石油液化气。
3.厨房未安装燃气报警系统,管道腐蚀,在管道上或附近设置用电设备或电线。
4.靠玻璃幕墙设置的厨房无自然通风,厨房内进行隔断,改成更衣室,未安装燃气报警装置。P5.二楼燃气主管穿过疏散通道和部分商铺,墙面穿孔未进行封堵。
6.部分燃气主管穿越墙壁处的保护套管被拆除。
7.部分燃气管道未按规定涂刷成黄色。
8.铂尔曼酒店厨房内未安装燃气报警设施。
9.车库地面的燃气管路未安装防撞桩。
10.扬帆酒店调压间堆放可燃杂物。
11.珙桐树餐厅调压箱被埋压,无法进行应急操作。
12.燃气报警装置未定期开展维护检测工作。
13.东侧燃气主管穿越楼梯间。
七、南明区贵阳尊荣会娱乐会所
(一)建筑防火和消防管理方面:
1.地下一层区域(4300平方米)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进行内部装修施工。
2.地下一层区域疏散走道及包房墙面装修材料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3.未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区域划分为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的厅、室。
4.用于划分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门框至屋面板底面基层之间使用石膏板进行隔断,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5.场所内部分用于划分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已被经营者擅自拆除。
6.疏散楼梯间和部分厅、室内墙存在大量孔洞,防火分隔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7.疏散楼梯间内违规使用可燃材料搭建功能用房,且堆放大量杂物。
8.该场所内机械排烟风口被吊顶装修大面积遮挡。
9.该场所内部分区域墙面装饰物遮挡室内消火栓。
10.部分超过50平方米的包房内一个安全出口被封堵。
11.违规占用防烟楼梯间前室作更衣间、储物间使用。
12.部分厅、室内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3.该场所所在建筑为高层公共建筑,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共用楼梯间,但未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进行分隔。
14.防烟楼梯间内违规设置空调挂机设备。
15.该场所直通室外安全区域的安全出口被大量建筑垃圾堵塞。
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大量故障点。
17.该场所未依法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自动消防设置进行维护保养。
(二)消防设施方面:
1.封闭楼梯间无自然通风,未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数量不足。
2.部分区域的火灾报警探测器、洒水喷头被擅自拆除。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动关系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压力开关不能直接启动消防泵。
4.机械防排烟系统故障,无能启动。
(三)电力安全方面:
洗碗间电气线路的敷设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四)燃气安全方面:
厨房内存有液化气罐,用于分隔厨房和其他区域的防火门损坏。
八、乌当区贵州师范学院
(一)建筑防火和消防管理方面:
1.建筑主体未经消防验收(缺乏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2.部分前室防火门未安装。
3.未对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标识化管理。
4.多数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关闭状态,楼顶疏散通道锁闭。
5.部分钢质防火门框未填实。
6.防火分区卷帘下堆放花钵、杂物等。
7.部分区域火灾探测器防尘罩未摘除。
8.部分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消防电话不能正常使用。
9.有一部疏散楼梯在首层未直通室外。
(二)消防设施方面:
1.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停用。
2.屋顶环管等部分常开阀关闭;未安装排气阀。
3.开启末端试水不能联动起泵。
4.消防水泵未设置泵前环管。
(三)电力安全方面:
电缆井等管道井未封堵。
九、花溪区万宜广场
(一)建筑防火和消防管理方面:
1.经营管理单位违规在原天井顶部家装顶盖,擅自改变原天进临街面楼层设计,导致商场楼梯间形式、防火分区设置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2.内设万宜丽景酒店擅自在原屋顶加盖一层建筑作酒店客房、健身房、茶座使用,加盖楼层疏散通道数量不足。
3.消防电梯前室、强电井、超市、配电房内部分火灾报警探测器未摘除防尘罩。
4.商场四层、五层、地下一层多家餐饮场所厨房、地下一层超市熟食加工区域与用餐区域未进行防火分隔。
5.违规将风机房、柴油发电机房等设备房作工程零件仓库使用,地方可燃杂物。
6.各类管道竖井封堵不完整。
7.地下一层违规设置儿童活动场所。
8.第3层儿童活动场所与其他区域未进行防火分隔,无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9.内设万宜丽景酒店一层扩大前室与其他功能用房未进行防火分隔。
10.内设万宜丽景酒店消防电梯前室墙面、大厅吊顶使用可燃材料装修。
11.内设万宜丽景酒店室外疏散楼梯周围2米内的墙面上开设客房窗户。
12.商场虽然制定了《招商守则》,明确了招商和进场装修审批程序,但在实际工作中,未按《招商守则》组织招商、工程、安保部门对招商事项及商铺选址、装修材料等进行联合审查,导致商场内设儿童活动场、餐饮场所等所在选址设置和装修部局上存在先天隐患。
(二)消防设施方面:
1.地下一层一台机械排烟风机故障,不能启动。
2.配电房内3台气溶胶灭火设备未接通电源。
3.消防应急广播不能联动启动。
4.违规搭建天井盖未接入消防配电系统,未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通。
5.第9楼5号电梯机房、地下一层超市部分功能用房未设置火灾报警探测器。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个湿式报警阀组故障,不能联动启动喷淋泵;一个湿式报警阀组工作信号不能在火灾报警控制主机上反馈。
7.火灾报警控制主机总线控制盘不能远程启动自动消防设施。
8.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处于停用状态。
9.火灾报警控制主机故障灯不亮,点位设置情况和CRT点位图显示内容不一致。
10.火灾报警控制主机内部电气线路敷设混乱,清理维护不善。
11.一部消防电话通信故障。
12.内设电影院放映室内用于分隔放映孔和观众厅的防火卷帘故障,不能起降。
(三)电力安全方面:
1.10千伏配电柜无预防性试验报告。
2.安全空气计试验标签缺失,未按规定配备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笔。
3.配电房内变压器温度普遍偏高,一台变压器温度超80摄氏度未及时处理。
4.配电房内电缆沟封堵不完整。
5.配电房内后期增补电缆破坏原有电缆桥架。
6.柴油发电机房、配电房内粉尘严重,存在闪燃风险。
(四)燃气安全方面:
1.锅炉房燃气压力表超期未进行检验。
2.部分商家吊顶遮挡燃气报警装置和燃气管道。
3.部分商家杂物堆垛遮挡燃气管路闸阀。
4.内设夏威夷牛排、阿斗餐饮燃气设备存在泄漏。
十、经开区贵阳万科广场
(一)建筑防火和消防管理方面:
1.地下二层通向塔楼办公部分的电梯前室未设置防火门。
2.消防电梯前室、强电井、卖场内部分火灾报警探测器未摘除防尘罩。
3.商场内设多家餐饮场所厨房与用餐区域未进行防火分隔。
4.内设北京华联超市将临时卸货平台做中转仓库使用,货物堆垛遮挡手动报警按钮,卸货平台与地下二层之间未进行防火分隔。
5.商场中庭违规设置商铺、展位。
6.对位于商铺内的各个安全出口标识不到位,无明显的疏散引导标识。
7.第三层个别儿童活动场所(婴幼儿洗浴)与其他区域未进行防火分隔,无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第五层违规设置教授儿童街舞的培训场所。
8.商场内设卢米埃影城独立专用的疏散楼梯使用钢质材料搭建,耐火性能不符合规范要求。
9.商场内设飞锐健身中心养生馆区域二次装修分隔设置包房,造成疏散走道超过20米,未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10.商场五层网吧与商场部分未进行防火分隔,单个厅室面积超过200平方米,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11.日常防火检查不到位。单位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工作不深入细致,未发现、指出并督促整改商场内存在的火灾隐患。
12.商场部分和办公部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脱节。该城市综合体裙楼商场部分和塔楼办公部分消防工作分别由2家单位进行管理,塔楼部分物管单位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对大量消防设施故障问题不能及时修复,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13.动火管理不严格。单位虽然建立了动火审批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管理单位未对动火现场条件进行认真检查、未指派安全员进行看护。工作组现场检查过程中,有商铺在营业时间进行电、气焊焊接和切割施工。
(二)消防设施方面:
1.地下一层机械排烟系统补风口设置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2.预作用自动灭火系统故障,不具备自动联动功能。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台控制主机均存在故障点(73个故障点位,50个火灾报警探测器信号丢失)。
4.一台火灾报警控制柜备电故障。
5.火灾报警控制柜时间设置不正确。
6.消防应急广播信号不能在火灾报警控制柜反馈。
(三)燃气安全方面:
1.锅炉房燃气压力表超期未进行检验。
2.商场吊顶遮挡燃气报警装置和燃气管道。
3.部分商家杂物堆垛遮挡燃气管路闸阀。
4.部分商家违规对燃气管道进行涂刷上色。
抄送:市公安消防支队。
贵阳供电局,贵州燃气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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