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贵阳市境内高铁和动车径路沿线开展安全环境隐患及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7〕160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7-09-28 发布时间: 2017-09-28 22:38
文件有效性:

府办公厅

——————————

筑府办函〔2017160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

贵阳市境内高铁和动车径路沿线开展安全

环境隐患及社会治安专项

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等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好市政府副市长、市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组长钟汰甬在《成都铁路局关于整治贵阳市境内铁路沿线重大路外安全隐患的函》(成铁护路函〔2017880号)文件上的批示精神,切实消除境内高铁和动车径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速铁路沿线安全隐患及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铁路护路联防组织、各有关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广泛发动,严密组织,严格执法,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面排查整治贵阳市境内高铁和动车径路沿线存在的安全环境隐患,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害高铁和动车运行安全的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涉路安全隐患问题,确保贵阳市境内高铁和动车径路安全畅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研究决定,成立贵阳市高铁和动车运行安全环境隐患及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钟汰甬(副市长)

副组长:刘朱(市政府办公厅正县级干部、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成员:市铁路护路办、市铁建办、贵阳铁路公安处、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交委、团市委、市安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铁路护路办,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工作。

三、整治时间

20179251031

四、整治内容

(一)《贵阳市境内高铁沿线易挂落设施路外安全环境隐患统计表》所列5处隐患(见附件)。

(二)在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施工,擅自乱搭乱建非法构筑物,非法堆放和取土等行为。

(三)在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铁路安全保护要求的采石爆破、采砂、采矿、采空、乱耕滥种、私挖滥采等行为。

(四)在高速铁路电力线路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燃放孔明灯、气球、风筝等低空飘浮物体的行为。

(五)铁路沿线精神病人、顽劣儿童破坏等重人员破坏翻越高铁防护网的违法行为。

(六)割盗和拆盗铁路设备器材、损毁铁路护网、石击列车、在铁路线上摆放障碍物、打砸信号机、机动车肇事等严重危及行车安全的行为。

(七)私设非法过道、违法穿越线路、上道行走、玩耍等危及铁路行车安全、个人安全的行为。

(八)在铁路沿线放牧、大牲畜上道、机动车上道等危及铁路行车安全的行为。

(九)在铁路沿线非法收购铁路器材,私设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等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深入排查、制定方案。各区(市、县)、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与铁路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结合各单位职责全面排查辖区内高铁和动车径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问题,各自制定隐患问题清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科学的分析评估;细化整治方案,落实责任部门,明确整治目标,分解整治任务,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二)集中整治、分类实施。要坚持综合施治原则,依据问题清单和特点,扎实开展整治工作。路地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采取多种方式,分类实施整治,集中攻坚,共同完成此次专项整治任务。要针对《贵阳市境内高铁沿线易挂落设施路外安全环境隐患统计表》中所排查出的问题,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有效整治涉路安全环境隐患问题。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该修复加固的要抓紧修复加固,该拆除的坚决依法彻底拆除,确保隐患问题整治落实到位、涉路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三)巩固深化、健全机制。排查整治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并加以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切实解决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整治、反弹、再整治的怪圈和难题,真正做到整治一个地区,改变一个地区,巩固一个地区,确保铁路沿线长治久安。要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推进高铁和动车径路沿线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抓好排查整治工作。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分管领导是本地区本单位排查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牵头组织协调,明确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抓好排查整治工作的推进落实,统筹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排查整治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密切配合。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与铁路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协商讨论,共同研究,共同解决隐患治理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协调沟通,相互配合,加强工作对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措施有力。各地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制定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法依规、积极推进。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整治,确保不留死角。

(四)广泛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开展多层面、多形式的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针对性,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措施、战果,增强群众主动参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形成广大群众参与排查整治的强大合力,同时也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保护铁路运输安全的责任意识,营造确保高速铁路运营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信息反馈。排查整治期间,市铁路护路办将牵头组织路地有关单位深入各地,开展督促检查,并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各地各有关单位于2017102516时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85790436;电子邮箱:1121528501@qq.com)设在市铁路护路办,由市铁路护路办梳理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附件:贵阳市境内高铁沿线易挂落设施及路外安全环境隐患统计表(略)

                           2017年9月28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贵阳铁路公安处。

市铁路护路办,市铁建办,团市委。

原创文章,作者:市政府办公厅,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3462.html

(0)
市政府办公厅的头像市政府办公厅
上一篇 2017年9月28日 下午10:33
下一篇 2017年9月28日 下午10:38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