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7〕28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7-03-20 | 发布时间: | 2017-03-20 19:58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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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7〕2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今后五年重点工作目标
任务和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为确保《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各项工作目标和相关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今后五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迅速进行学习解读和安排部署
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对《政府工作报告》所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学习解读,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精神,对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抓紧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具体要求,并强化定期调度。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建立责任落实机制,明确有牵头单位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综合调度的职责,涉及到的责任单位要按照牵头单位要求主动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没有专门明确牵头单位的,各有关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对照目标任务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二、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
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安排部署到位、组织实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认真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把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将工作落实到分管领导、具体处室(单位)和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今后五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中明确的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针对每一项牵头任务或承担工作,将工作进度细化到年度,填写《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今后五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推进计划表》(附后);《〈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中明确的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针对每一项牵头任务或承担工作,将工作进度细化到季度,填写《〈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季度推进计划表》(附后)。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将细化分解情况于2017年3月20日前报市督办督查局。(联系人:刘成、黄橙橙;联系电话:87989656、87989658;传真:87989659;电子邮件:mbb87989656@163com)
三、努力破解难题实施动态调度
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努力研究问题破解难题竞赛活动,通过深入研究、精准施策,及时解决工作落实中的难点、痛点和热点问题,确保工作实效。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建立工作台账对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对标调度,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积分管理,对照季度推进计划,分别于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将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目标任务推进和完成情况报市督办督查局。
四、强化目标管理和跟踪督查
市督办督查局要将相关目标任务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切实加强对重点工作推进的督促检查,通过专项督查、联合督查等方式,定期与不定期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定期进行通报。对达不到进度要求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及时督办和帮助协调,对工作滞后、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提请问责。
附件:1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今后五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略)
2《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略)
3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今后五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推进计划表(样
表)(略)
4《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季度推进计划表(样表)(略)
2017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市委群工委、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编委办、市委台办、孔学堂文化传播中心、市文明办、市驻京工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
市政府应急办、市国教办。
市邮政管理局。
市综合应急救援消防(消防)支队。
各人民团体。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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