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6〕121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6-07-22 | 发布时间: | 2016-07-22 19:46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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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6〕121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互联网
金融风险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114号)有关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玉祥(副市长)
副组长:郝曙光(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副行长)
吴义宁(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小龙(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罗佳玲(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李志强(市法院副院长)
毛江波(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潘 峰(市网信办副主任)
廖学剑(市维稳办副主任)
程雁枚(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冯守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李乐启(市公安局副局长)
孔德全(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戴丽霞(市工商局副局长)
何 勇(市法制局副局长)
闫政华(市信访局副调研员)
罗尧重(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谢 刚(人行贵阳中支货币信贷处调研员)
李 英(贵州证监局稽查处处长)
刘毅华(贵州银监局政策法规处调研员)
胡 浩(贵州保监局稽查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金融办,罗佳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尧重、谢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落实省对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召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相关重大问题。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落实;制定本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各部门抓好相应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对各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和指导;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组织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政府金融办代章。
2016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证监局、贵州银监局、贵州保监局。
市法院、市检察院。
(共印5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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