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6〕115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6-07-12 | 发布时间: | 2016-07-12 23:50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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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6〕115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弘扬李端棻教育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为挖掘我市历史文化遗存,弘扬李端棻教育思想,进一步增强贵阳文化自信和教育自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弘扬李端棻教育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陈少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雪丽(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正县级督学)
刘 朱(市政府办公厅正县级干部、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周 进(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杨忠德(市委副秘书长、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赵福菓(贵阳学院副院长)
陈本荣(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方志立(市文明办主任)
彭显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晓萍(市财政局局长)
卢祝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杜华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孙华忠(市生态文明委主任)
高 杨(市规划局局长)
熊国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田 平(市农委主任)
韦鸿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邓忠元(市地方志办主任)
罗佳玲(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伍 星(市档案局副局长)
张海波(南明区政府区长)
唐 矛(观山湖区政府区长)
兰 京(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卢民建(市文物局局长)
李华荣(贵阳一中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由周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1.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工作推进;2.负责相关工作的对外联系;3.督促各工作组按时完成工作并汇总上报;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工作组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工作组。
(一)李端棻中学筹建工作组。
组 长:周 进(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南明区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贵阳一中。
工作职责:1.拟定《李端棻中学的选址建设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审核;2.负责李端棻中学的筹建等相关工作。
完成时限:1.2016年10月1日前完成规划设计;2.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前期各项准备工作;3.2018年5月4日前建成。
(二)李端棻纪念馆筹建工作组。
组 长:周 进(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南明区政府、观山湖区政府、贵阳一中。
工作职责:1.拟定《李端棻纪念馆筹建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审核;2.负责李端棻纪念馆选址筹建等相关工作;3.负责李端棻教育思想研究会的筹设。
完成时限:1.2016年7月7日前制定出比选方案报市政府研究;2.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规划设计;3.2017年12月30日前投入使用。
(三)李端棻墓地修缮工作组。
组 长:张海波(南明区政府区长)
卢民建(市文物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文明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农委、南明区政府。
工作职责:1.拟定《李端棻墓地修缮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审核;2.做好与李端棻家属的对接工作;3.负责将李端棻墓地建设为纪念基地,并做好墓地的后续维护保护工作;4.负责对李端棻墓地及现有纪念馆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完成时限:1.2016年7月7日前拟定《李端棻墓地及现有纪念馆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核;2.2016年10月1日前确定修缮方案;3.2016年12月30日前完成李端棻墓地及现有纪念馆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4.2017年12月30日前修缮完毕。
(四)李端棻教育奖筹设工作组。
组 长:周 进(市教育局局长)
刘晓萍(市财政局局长)
罗佳玲(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金融办。
工作职责:1.拟定《李端棻教育奖筹设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审核;2.负责李端棻教育奖相关报批手续;3.负责设置李端棻教育奖类别并制定相关奖励办法;
完成时限:1.2016年7月7日前完善方案;2.2016年12月30日前实施。
(五)李端棻宣传组。
组 长:陈本荣(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市文物局、有关区政府。
工作职责:1.拟定《李端棻教育思想挖掘继承弘扬宣传工作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审核;2.拍摄纪念李端棻的专题片;3.统筹协调、收集整理本次挖掘继承弘扬李端棻教育思想的历程资料并做好记录及留存。
完成时限: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专题片拍摄。
(六)李端棻文物收集组。
组 长:卢民建(市文物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南明区政府、贵阳一中、市文物局。
工作职责:1.拟定《李端棻文物收集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审核;2.收集李端棻文物并挖掘整理李端棻教育思想。
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前收集完毕相关文物资料。
(七)永乐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组。
组 长:张海波(南明区政府区长)
成员单位: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
工作职责:1.南明区要积极与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对接有关规划;2.凡不征拆的永乐乡民居,要充分利用“美丽乡村”等政策,进行立面改造和环境卫生整治,加快永乐乡的基础设施和“美丽乡村”建设。
完成时限:2016年7月7日前上报整治方案,2016年底整治完毕。
(八)贵阳市与北京大学合作工作组。
组 长:张雪丽(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单位:贵阳学院、市教育局、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市文物局、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
工作职责:1.拟定《推进贵阳市教育与北京大学合作工作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审核;2.拟定贵阳市政府与北京大学合作框架协议;3.统筹协调与北京大学的相关合作事宜。
完成时限:2016年7月20日前拟定与北京大学合作协议初稿。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组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相关方案必须明确启动时限、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及区政府的意见后,于本通知下发之日2周内报办公室(联系人:陈永利;联系电话:87989410、13885004422)。
(二)各个子方案由办公室统一报领导小组审定。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
(四)本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如有需要,由市教育局代章。
2016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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