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开展屋顶美化净化绿化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6〕65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6-04-19 发布时间: 2016-04-19 16:59
文件有效性:

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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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665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开展屋顶

美化净化绿化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岩区、南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开展屋顶美化净化绿化示范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419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开展屋顶美化净化绿化

示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城市屋顶环境整治工程,提升我市城市屋面景观,确保贵阳市屋顶美化净化绿化示范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范围

本次屋顶美化、净化、绿化试点区域为云岩区、南明区,具体位置为省委周边33个屋顶及省政府周边12个屋顶。其中云岩区市北路居委会楼顶、云岩区省政府大门值班楼楼顶、南明区西湖社区观水兰厅小区楼顶、南明区西湖路128宾馆楼顶四个市级示范点由市级打造,面积约为2400平米;区级示范点中,云岩区实施10个点,面积约为7900平米;南明区实施31个点,面积约为17300平米。

二、主要做法

本次示范点的打造是结合不同建筑屋面的实际情况,筛选出辖区内需整治的建筑屋顶。一是清理拆除,通过对屋顶杂物的清理、拆除,达到干净整洁的基础效果;二是通过喷刷鲜亮明快涂料进行彩化提升,达到装饰美化的提升效果;三是通过屋面铺设轻质基质、种植植物进行绿化,达到景观美化的亮点效果。

三、责任分工

4个市级屋顶美化、净化、绿化示范点由市生态文明委作为牵头单位,主要负责编制实施方案、规划及技术指导,并组织实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指导单位,负责指导房屋原设计单位或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示范点屋面荷载进行设计复核,确保房屋结构和使用安全。市城管局作为配合清理单位,负责牵头实施屋顶杂物、违建的清理和拆除。市规划局作为规划支持单位,负责规划指导新建建筑屋顶美化提升,保障新建屋顶整洁有序。市财政局作为财政审核单位,负责落实市级项目资金,参与规范和监督各区(县、市)建设项目资金使用。云岩区、南明区政府根据各自职责范围,一是紧密配合市生态文明委调查,负责发动社区居民支持屋顶提升、配合落实后期管护,通过现场协调保障实施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组织对屋顶杂物、违建进行清理和拆除;三是作为实施主体组织实施区级示范点建筑屋顶景观提升,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四、实施步骤

2016年上半年由市生态文明委牵头集中力量打造市级示范点;2016年下半年云岩区、南明区政府按照试点先行、分布实施的原则,参考《贵阳市屋顶美化净化绿化示范点方案》调查推荐,采用从中心向四周扩展的方式分步推进。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2282016310):对云岩区、南明区辖区内建筑屋面进行调查摸底,摸排乱搭乱建、杂乱无章等情况,对屋顶面积、建筑物结构、屋顶荷载进行调查。

(二)方案编制报审阶段(20163112016410):设计单位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原则,结合不同建筑屋面的实际情况,筛选出需要进行整治的建筑屋顶,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三)市级示范点实施阶段(20164112016630):云岩区、南明区开展试点建筑的群众发动工作,对试点屋顶存在的垃圾杂物、闲置物品、违法建筑等影响和破坏城市景观的杂物进行清理和拆除。市生态文明委按照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实施市级示范点打造。

(四)区级示范点实施阶段(20167120161231):云岩区、南明区政府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方式,重点围绕试点区域、重要景观节点开展美化提升,在本着市民支持、自愿配合的基础上进行实施,打造一批屋顶美化、净化、绿化示范点。

(五)维护推广阶段(20171月—201812月):建立建筑屋顶长效管护制度,由属地政府组织社区、居委会(村组)等单位开展长效管护,确保建筑屋顶整治效果,杜绝出现新的影响和破坏城市景观的情况。同时云岩区、南明区政府要认真总结开展屋顶美化、净化、绿化示范点打造的工作经验,按照试点先行、从中心向四周扩展的方式,逐步推广覆盖。

五、后期管养

为保障提升整治后示范效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云岩区、南明区政府要精心组织社区、居委会(村组)等单位对屋顶示范点进行管理养护,明确每个示范点的管护职责,积极发动公众参与,落实管护责任人,建立落实屋顶长效管护制度,持续保障全市屋顶美化、净化、绿化示范建设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由副市长钟汰甬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生态文明委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生态文明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云岩区政府、南明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生态文明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屋顶美化、净化、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协作,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屋顶美化、净化、绿化工作。云岩区、南明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落实辖区打造示范点涉及的各项工作,确保提升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

市级示范点打造经费由市生态文明委负责,经费由市生态文明委部门预算统筹调剂解决;区级示范点打造经费由所在区财政承担;实施整治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区政府依照“谁所有、谁管理”的方式,由产权单位承担屋顶整治后的长效养护管理后续费用。

(三)加大宣传发动。

美化、净化、绿化示范点打造需要得到示范点居民、单位的理解支持才能实施,因此云岩区、南明区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社区居民的发动工作,充分发挥辖区各个单位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构建政府部门主导,社会各界参与的良好局面,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为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安全保障。

对建筑屋顶美化提升,要在确保房屋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注意与屋顶的具体情况结合,选取适宜的方式实施。

(五)强化规划指导。

在对现有建筑屋顶进行整治提升的同时,由市、区规划、住建部门对全市新建房屋提出要求,将屋顶美化、净化、绿化提升纳入新建房屋规划及验收范围,确保新建建筑屋顶景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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