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5〕42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5-03-14 发布时间: 2015-03-14 08:00
文件有效性: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

考核结果的通报

筑府办函〔2015〕4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各项要求,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2014年节能目标任务和“十二五”目标进度任务。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省下达给我市的“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我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到2014年比2010年下降16%,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到2015年下降18%以上”。根据市统计部门初步核算,2014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08%,超额完成下降4.59%的年度目标;“十二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6.47%,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进度的90.7%(未经省统计部门评估)。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十二五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12〕110号),经综合评分,2014年度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均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和“十二五”目标进度任务。具体评分情况为:开阳县95.7分,考核等级为“超额完成”;观山湖区94.0分、清镇市93.5分、花溪区93.5分、息烽县92.7分、云岩区92.5分、修文县92.5分、南明区92.0分、乌当区92.0分、白云区92.0分、经济技术开发区87.5分、高新开发区87.0分,考核等级均为“完成”(详见附表)。

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一)细化节能目标责任制。各区(市、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节能工作机制,负责本地区的节能降耗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分解了“十二五”年度节能目标,将节能指标分解到乡(镇)、相关部门、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大部分区(市、县)召开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节能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开阳县还围绕节能目标对有关乡镇和相关部门进行了考核,并进一步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各区(市、县)严格执行能评、环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项目,2014年全市六大高耗能行业总产值占地区工业总产值比重为30.49%,同比下降1.39个百分点。除云岩区、观山湖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其他各区(市、县)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地区工业增加值比重均有所下降。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56.37%,同比上升1.17个百分点。除花溪区和修文县外,其他各区(市、县)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均有所提高。

(三)加大节能资金投入。各区(市、县)财政用于支持节能工程的资金普遍较上年有所增加,2014年共安排节能项目经费4614余万元,比上年增加523万元。

(四)推进重点工程实施。各区(市、县)继续围绕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以及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工程,组织实施了一批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全市共争取中央预算内项目7个,资金6390万元;争取国家节能监察能力建设项目2个,资金252万元;争取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15个,资金2338万元;市级财政安排循环经济、高新技术、节能技改资金9700万元。

(五)完善节能长效机制。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积极开发利用风电、水电、地热等多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贵阳电网辖区内小水电完成发电量169697万kW·h,较去年同期增加127%;风电完成发电量38197万kW·h,较去年同期增加195%。高新开发区建成全省首个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系统工程示范项目。息烽县制定了《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攻坚方案》。

大部分区(市、县)按要求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质量和数量进一步提高。共完成454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其中出具节能审查意见33个,完成节能登记备案421个,共核减能源消费量约4万余吨标准煤,从源头上把好了能耗准入关。

进一步强化能源价格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和惩罚电价政策,充分激发了企业节能内生动力。积极推广市场化节能,部分区(市、县)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争取财政奖励资金支持企业节能改造。2014年,观山湖区、云岩区、修文县和清镇市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4个,项目建成后可实现节能1.3万吨标准煤。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购置节能产品,实施节能利废项目。目前共有25户企业享受了增值税或所得税减免政策,其中2014年新增5户企业。

(六)拓宽重点领域节能。重点用能单位方面,各区(市、县)按规定完成了本辖区内“万家企业”年度节能目标责任现场评价考核和能源利用状况填报工作,督促重点用能单位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聘用专职节能管理负责人和专职能源统计人员,并在相关部门备案。工业节能方面,预计可完成年度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5.59%的目标(未经省统计局评估)。2014年,我市共完成24家企业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涉及水泥、铜冶炼、炼铁、铁合金、铝铸件、含氰电镀等行业,淘汰产能95.4万吨。建筑节能方面,各区(市、县)加快推广绿色建筑,云岩区、观山湖区、花溪区、息烽县、高新开发区共有11个项目申报星级绿色建筑;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运用可再生能源技术项目共18个,总建筑面积449万平方米;全面完成了“禁实”目标任务,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均在95%以上。交通节能方面,各区(市、县)加快淘汰老旧汽车,大力推广应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贵阳公交公司与湖南南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研究开发的纯电动小区示范公交车,已投入试运行;清镇市建成天然气加注站一座,设计天然气供应量2万立方/日;开阳县、息烽县、花溪区共新增77辆LNG客车,80辆出租车。商业和民用领域方面,各区(市、县)在公共设施、城市道路照明中增加高效光源使用比例,限制使用高压汞灯,禁止白炽灯;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和高效节能空调,形成合理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公共机构节能方面,各区(市、县)严格执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强化公共机构能耗计量、统计和考核,人均综合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分别下降3.3%和2.6%,完成省下达的2014年度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农业和农村领域节能方面,各区(市、县)大力淘汰老旧农机具,积极争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节能农机具,着力实施农村沼气等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建设。

(七)夯实节能基础能力。各区(市、县)节能主管部门均设立了节能管理专门机构和节能监察机构,分别负责本地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监督检查工作。除个别区(市、县)外,均成立了节能监察机构;均设立了能源统计专门机构,配备专职能源统计人员。多数用能单位均按要求建立了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制度,配备了符合国家、省相关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开阳县、清镇市、修文县和花溪区积极配合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目前已完成了7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实时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工作。各区(市、县)积极组织开展2014年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和《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宣传等工作,强化节能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全民节能的良好氛围。

(八)加强节能监督检查。各区(市、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节能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省、市有关部门,积极开展高能耗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获得中央、省、市资金项目执行节能技术标准情况等专项监督检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各区(市、县)节能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节能基础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区(市、县)由于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工作衔接不到位,基础资料不健全;部分区(市、县)节能监察机构人员尚未到位,节能监察机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部分区(市、县)对上级有关规定、文件不能及时贯彻落实下去,影响了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部分企业节能意识不强,能源统计、能源计量和能源管理水平较低,存在能源消费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管理不到位、奖惩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二)节能目标完成进度不均衡,能源总量增速过快。部分区县能源资源消费结构的矛盾突出,白云区、修文县和清镇市由于已投产或新投产高耗能企业耗能量大,节能工作面临着较大的压力,节能形势严峻。各区(市、县)能源消费总量增速均超过省下达我市“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增速控制目标。大部分区(市、县)未根据各自区域能源消费情况,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措施。

(三)节能资金投入不足,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执行不严。2014年各区(市、县)节能资金投入较2013年都有所提高,但总量很小,特别是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节能技改项目投入、合同能源管理等方面资金需求比较大,节能资金投入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区级财政均未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安排节能评估文件委托评审专项资金,部份区(市、县)未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四)产业结构比例不平衡,结构调整难度大。由于地理位置和资源禀赋等原因,产业结构比例不平衡,其中云岩区、南明区第三产业比例超过了70%,其它区县经济发展对第二产业依赖较重。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在全市工业中所占比重比较低,化工、建材、电力、有色和冶金等高耗能产业的发展仍然较快。第三产业在全市产业结构中所占比重虽有所提高,但是房地产行业比重较大,第三产业内部结构需要优化。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对全市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起着关键作用。各区(市、县)要进一步深化对节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硬任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硬举措,考核干部的硬指标,紧紧围绕“十二五”剩余节能目标任务,对辖区内能源消费情况进行深入细致调查,对节能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可行性进行科学分析,对新增耗能项目与本地区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的关系进行认真研究,为“十二五”节能进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打下坚实基础。

(一)紧抓节能目标任务完成。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紧紧围绕“十二五”节能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节能工作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落实政府和企业责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各区(市、县)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出台节能减排低碳攻坚方案,制定本区域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措施。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和高耗能企业能源消费总量,确保能源消费总量不超过控制目标。

(三)大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对辖区内所有在建、拟建以及竣工投产的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凡是未办理能评手续的,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抓紧补齐。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腾出空间。以中关村贵阳科技园为统揽,引进、培育一批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小、能源效率高等项目,培育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

(四)不断推进节能项目建设。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完善市级各类节能资金的使用制度,加大对节能重点工程、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和节能能力建设工程项目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发挥好重点节能项目支撑作用。加强对项目特别是国家、省安排资金支持的节能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节能目标。组织节能减排共性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应用,积极推广应用节能建筑材料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

(五)建立健全节能工作长效机制。各区(市、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节能管理、监察机构和能源统计机构能力建设,充实节能监察队伍,理顺相关节能机构关系,建立健全节能工作长效机制,为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进一步加大节能资金投入,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节能工作,推动节能技术进步。进一步加大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宣传力度,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六)狠抓重点耗能企业监管。各区(市、县)要加强辖区内重点用能企业尤其是“万家企业”的节能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制、能源审计制、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节能目标责任制、产品能耗限额制等节能管理制度。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节能措施不到位、节能制度不落实、能耗指标超过相应限额标准的耗能企业,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4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汇总表(略)

201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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