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GZWD/2019-85780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9-05-15
- 文 号:
- 乌府办〔2019〕23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乌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制定权责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制定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通知》要求,我区拟组织开展区直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的权责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调整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制定对象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纳入权责清单管理的范围是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及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区级本次调整对象为25家区直工作部门及8个乡镇。(名单附后)。
二、调整制定方式
(一)调整制定权责清单
1.重新制定合并组建单位的权责清单。
根据《贵阳市乌当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乌党发〔2019〕2号),本次机构改革中通过合并后组建形成的单位要依据划入部门的权责清单,结合部门实际,在原部门权责清单上增加划入的有关行政权力。
2.制定新组建单位的权责清单。
本次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及自身职能实际,按照权责清单制定要求制定本部门权责清单。从其他政府工作部门划转职能组建的,要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充分与划出部门对接,将新划入的行政权力全部纳入本单位的权责清单。同时,划出部门也要从本单位权责清单中对应删除划出的行政权力事项。
3.动态调整无权责事项调整单位的权责清单。
本次机构改革中无权责事项调整的单位要认真对照梳理涉及本单位行政权力的法律法规调整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本单位权责清单。
(二)调整制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各乡镇及区直工作部门在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的同时,要严格按照《贵州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区县乡三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通知》(黔审改办发〔2017〕3号)和《贵阳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遵循规范、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逐项制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三、调整要求
1.各乡镇,部门要在2018年版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开展此次权责清单调整工作,每一项权责事项的增删必须以法律法规及机构改革要求为依据,不能无故增删或修改原有权责事项。
2.各乡镇,部门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特别是负责法规工作的内设机构,要把好合法性审查关,确保不漏项、不错项,最后形成的权责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需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
3.各乡镇,部门调整制定的权责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纸质版(含电子版)请于2019年6月20日前报区政府办公室审核备案。(联系人:徐军;联系电话:86402706)
4.各乡镇,部门完成权责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调整制定工作并经区政府办公室审核后要及时在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附件:1.涉及调整权责清单部门乡镇部门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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