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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
发文时间
2020-07-20 10:50 -
文号
白府办发〔2020〕46号 -
是否有效
是 -
信息名称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云区2020年 法治政府…
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基本建成的最后一年,为与省、市同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黔党发〔2017〕15号)《贵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筑党发〔2017〕20号)和《白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以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结合白云区实际,积极围绕战疫情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发展为主线,制定白云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 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严格执行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制度。坚持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原则。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令行禁止是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的制度保证。完善维护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坚持上下一致、执行有力的工作局面,全面落实中央、国务院、地方党委、政府决定的严密体系,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
(二)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的考核。建立并完善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的专项考核工作机制,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三)落实政府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区政府常务会有针对性的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每年举办2-3次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每年举办2-3次法治专题讲座,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大力实施村居“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每年举办2-3次法治专题讲座,重点是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和小区物管负责人,并将每次专题讲座方案和内容报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备案。(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四)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区政府每年举办一次全区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区政府各部门要制定结合部门特点的培训计划,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培训要有记录、有考核。各执法部门集中培训时间按省、市、区要求完成。落实行政执法队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队伍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大公务员在初任、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力度。推进行政执法以案释法制度。(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五)对标对表抓落实。按照2017年区委、区政府印发的《白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拟定对应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时限,并报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备案。(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督办督查局、区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调整和下放的改革工作,做到无缝对接,确保落实到位。以权力清单为核心,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明确审批要件,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以“三定方案”为基础,做好机构改革与行政审批依法审核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不断优化公共服务。通过持续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严格规范“网上晒权”,深入推进“网上行权”工作,继续推进政务服务网与行政审批系统无缝对接工作,落实政府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一站式”网上办理和“全流程”效能监管。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时间力争80个工作日,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保持5个工作日。力争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80%。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巩固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没有明确法规科室的尽快完善,整合资源,推进“智慧司法”建设,为群众提供一体化、精准化、覆盖全业务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督办督查局、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三)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按照“强政府、大社会”的思路,围绕公共权力体系,不断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完善司法行政保障体系,按照中央、省、市的相关工作部署,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建立高效运转、系统有序的社会治理体系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四)严格市场监管体系。严格执行 “先照后证”、“五证合一”和“一照一码”等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完善社会信用平台与省、市平台的对接,实现与省、市、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继续向社会提供执法信用信息查询和服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局)
(五)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一票否决制”。实施排污许可的工业企事业单位进全面普查,分级执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体系。严格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全省统一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责任单位:区监委、区审计局、市生态局白云分局)
(六)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严格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实现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非禁即入”的全面落实,完善政府投资正面清单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七)落实行政机关普法责任制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行政执法机关“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加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总结宣传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达到依法行政的法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全面完成年度普法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认真总结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制定法治政府宣传计划。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水平。认真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二)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程序。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必须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发布,未经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各有关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严格相关程序,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强化报备职责。(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三)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完成区级规范性文件年度审核任务。区政府及各有部门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化、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各乡(镇)、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白云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白府发〔2016〕23号),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备程序,推进重大决策清单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标准化管理。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决策机制,并报区司法局备案。(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严格执行白云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对典型重大决策,要开展实施情况后续评估。 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三)落实法律顾问服务机制。调查并完善公职律师管理。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应诉等方面的作用。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要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 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部署,有序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劳动保障、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探索论证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逐步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问题。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研究制定我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措施。(责任单位:区深改办、区司法局、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不断完善细化“三项制度”各项方案和指标,保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人财物到位。总结推广经验将“三项制度”工作推向纵深发展,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六、坚持规范行政文明执法
(一)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信息变动报备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执法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后上岗执法。加强对持证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建立执法人员因工作调动等情况的退出机制,动态管理执法人员。(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二)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全面落实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罚没收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制度,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变相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开展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坚决纠正以罚定支、返还罚款的做法, 坚决纠正行政执法单位下达罚款指标,将罚没收入作为人员工资、工作经费来源的做法。(责任单位:区监委、区财政局、各乡(镇)、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三)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明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评查标准,执法单位自查率要达到80%以上,主管部门抽查率达到30%以上。各系统要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观摩评查、模拟执法等方式,总结案卷制作经验,推行行政执法样本案卷,通过评查提升执法案卷质量。(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乡(镇)、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四)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重大执法决定须经法制机构审核, 未经部门法律顾问或法制机构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后,须报区司法局备案,接受监督。(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乡(镇)、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一)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及时主动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接受询问和质询,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二)接受社会监督。拓宽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 完善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制度,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
(三)严格执法监督和执纪问责。对收费基金项目,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取消情况加强管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金融审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加强行政监察,积极推进行政问责,严肃查处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责任单位:区监委、区审计局、区财政局)
(四)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79号令),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推广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推广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开展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工作,落实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初始基础信息录入。第二阶段为长期使用维护。全区有关单位必须明确专人承担相关工作,做好本单位的平台使用和信息维护,并将专人名单报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乡(镇)、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八、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 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二)强化行政决策和执法信息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进一步完善便民、高效的行政执法查询系统。强化科技、 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探索跨部门的行政执法信息互联共享。(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三)强化政务服务网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九、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二)切实做好行政调解。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更多群众得到法律援助服务。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行政调解室,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探索建立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十、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确保《白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协调机制,区政府分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法治政府建设调度会,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
(二)法制队伍建设。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11〕8号)文件规定。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政府工作机制,改善基层执法装备、有计划的落实基层法律专业人才。加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队伍建设,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要明确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确定专职法制工作人员。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保障。(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司法局)
(三)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机制。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把打造法治政务环境纳入其中,开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四)信息报送和情况交流。及时反映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动态,总结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负责在政府网上报送相关工作信息每季度不少于2条,全年不少于8条。按要求报送《行政复议案件统计表》 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表》等相关材料。(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2020年白云区各乡(镇、街道)、区属各有关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指标》
点击查看:《白云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解读
来源:白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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