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 号: | 000014349/2020-4061896 | 成文日期: | 2020-06-24 |
| 文 号: | 观府发〔2020〕13号 | 发布时间: | 2020-06-24 10:05 |
| 发布机构: |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
《观山湖区2020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观山湖区2020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
实施方案
2020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是观山湖区开展千村整治三年行动的第二年。今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全面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确保农村区域高标准实现干净整洁有序要求。同时,以实施“七大重点”工程为抓手,在去年开展示范引领的基础上,突出补短板与抓示范相结合,着力补齐相对滞后村短板,带动有一定基础的村实现提档升级。现结合《贵阳市2020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实施方案》和《观山湖区千村整治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如期高标准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目标任务,全区所有村寨实现干净整洁有序;
(二)完成精品型示范村(寨)(石操村)和提升型示范村(寨)(翁井村、长冲村、谷腊村、云归村、上麦村和上枧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实现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全覆盖;
(四)加强3个镇集镇所在地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完成提升型中心村寨、精品型示范村(寨)集中居住30户以上自然村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五)新建或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999个、村级公厕24座。
二、建设内容
(一)实施村庄清洁行动,确保全区所有村寨高标准实现干净整洁有序
坚持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因地制宜拓展优化“三清一改”内容,消除村庄环境“脏乱差”现象,改变村容寨貌杂乱无序状况,实现常态长效。
1. 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工程。以创建“卫生村寨”“美丽庭院”为载体,创新方式动员农民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以镇为考评主体,以村寨为单位,推行“红黑榜”制度,开展创建卫生村寨“大比武”,将清垃圾、清塘沟、清粪污和卫生保洁等纳入考评内容,定期考评,以考评结果安排保洁经费。落实农户门前“三包”,以行政村为评比主体,以农户为单位,建立“积分制”,开展美丽庭院“大竞赛”,将房前屋后室内室外清洁卫生、庭院绿化美化、物品摆放等纳入考评内容,定期评比,以积分兑换物质奖励。(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文明办,各镇<街道>)
2. 扎实开展村庄清拆复绿行动。按规划、有计划拆除废弃电杆、线网、杂棚、危房、废弃圈舍、残墙断壁等。稳慎实施“一户一宅”+“村庄治理”行动,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办法,依法有序处理“一户多宅”或超面积农房。严厉打击违法“种房”行为,管控增量,逐步消灭存量,努力创建无违建村。积极鼓励村民对拆除的空地进行绿化,在房前屋后栽花种树,建设绿色村庄。(牵头单位:各镇<街道>;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乡“三变”办)
3. 持续改变不良生活习惯。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强对农民的健康教育,广泛宣传不良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不断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把“美丽庭院”创建、落实门前“三包”等纳入文明村规民约,强化村民自治和监督执行,引导村民改变垃圾乱倒、灰粪乱堆、污水乱泼、柴草乱垛、墙壁乱画、广告乱贴、畜禽乱跑等影响环境的不文明行为。(牵头单位:各镇<街道>;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文明办)
(二)以村庄规划为引领,扎实推进“七大重点”工程建设
坚持“三生”统筹,着力引导各级各部门依法依规利用已批规划实施项目建设,切实推进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规划两规合一。做好项目设计“一张图、一张表、一说明”,统筹农村产业布局、社会事业发展、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农村消防、农民生产生活等需要,围绕“七大重点”工程,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
1. 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全区农村126个水源点的消毒、管护等工作,提高供水质量。相对滞后村通过补短板提升后100%达到《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标准要求,集中供水率达到95%,工程消毒设施全覆盖,使群众喝上稳定水、干净水。同步推进区城乡一体化供水改造工程,2020年完成金华镇集镇一户一表改造和朱昌镇集镇主管网供水工程。(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2. 继续实施“农网”升级改造工程。以适应农村三产融合发展需要为目标,改造、升级农村电网。加快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信息传输通道、信息化服务能力建设,推进“数字乡村”建设,集中居住30户以上提升型、精品型示范村(寨)4G网络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多彩贵州“广电云”户户用工程;提升邮政、快递、电商服务能力,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及经济发展需要。(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金阳供电局)
3. 继续实施道路畅通工程。推进农村“断头路”建设和“烂路”治理,实现提升型村(寨)、精品型示范村无“烂路”“断头路”。进一步完善公路与乡村旅游景区、农业产业园区的衔接,织密农村路网。进一步提升完善村内主次街道和通组通户道路,加快“组组通”公路向自然村寨延伸,提高农村路网通达深度和通畅水平。(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4.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城镇近郊区全面推行“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积极探索具有示范作用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实现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着力补齐30户以上自然村寨设施短板,因地制宜配齐移动式垃圾斗(箱)、垃圾房等环卫设施设备。大力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和整治,发现一个消除一个。着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鼓励可回收垃圾通过废品回收站等回收利用,其他生活垃圾进入垃圾收运体系进行收集处理,逐步建立以区或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着力建立村庄保洁制度,确保各村有稳定的经费,有满足基本要求的保洁队伍和保洁工具。继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利用。(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各镇<街道>)
5.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坚持按照城郊、镇、中心村、自然村四级模式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完成镇政府驻地、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优先把城市近郊区、镇驻地附近村寨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因地制宜布局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农村生活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治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合理确定集中处理和分户处理模式,科学选择处理工艺。全面完成提升型村中心村寨和精品型示范村集中居住30户以上自然村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生态农业发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衔接,污水收集率、处理率明显提高。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应尽量布局在允许建设区内。(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规划分局,各镇)
6.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程。新建或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999个、村级公厕24座。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要注重引导和示范带动,不能盲目蛮干。要根据水源和生态环境条件等,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把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设计、相互衔接。严把施工环节关,鼓励镇、村组建专业队伍,按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统一采购材料、统一组织施工。加强建后管护,对改厕后化粪池清掏、维护、粪污处理等实行全程跟踪监管和服务。村级公厕建设,要重点布局在农村人流聚集地,外观与当地农村环境风貌相协调。要将村级公厕管护纳入村庄保洁范围,配备保洁员,确保有专人管理。提升型村(寨)、精品型示范村(寨)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要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乡“三变”办、区文明办,各镇)
7. 继续实施农房风貌整治工程。提升型村、中心村寨农房及庭院整治面达85%以上,引导农户规范建房。(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规划分局、区城乡“三变”办,各镇)
(三)引入“乡村经营”理念,打造精品示范村(寨)
依据已批村庄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引领村庄建筑风格、乡土风情、村落风貌、田园风光等建设。一是依托资源禀赋,创建一批共享农庄、特色民宿、乡村客栈。充分利用我区凉爽的气候、良好的生态、有山有水的田园风光等优势,通过招商引资,积极引导、鼓励、支持一批运营商入驻乡村,或与村集体合作成立运营公司,盘活、利用村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和农房、以及农户承包地等农村资源资产,发展休闲度假、养生养老、乡村旅游,打造一批共享农庄、民宿、乡村客栈的特色村寨。二是借鉴开阳“水东乡舍”模式,搭建共建共享利益联结机制。运营公司负责策划、市场营销,通过发展共享农庄、民宿、乡村客栈等吸引市民、城市资本、金融资本参与乡村建设和经营,村集体负责流转、收储资源,协调村民和运营商之间关系。通过“三变”改革,搭建起运营商、村集体、村民、投资者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合理、可持续的利益分配方式,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实现稳定增收。三是整合项目资金,完善精品示范村(寨)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完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推进光纤向村寨延伸;完善物流体系建设,推进快递下乡工程;提升旅游功能,完善精品示范村(寨)及相邻的高寨村道路、景观、旅游厕所、生态停车场、污水处理、标识标牌等设施建设,实现景区化;加强村庄规划设计和农房建设的风貌管控,保护特色民居和历史文化建筑,保护自然山水格局。(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城乡“三变”办;责任单位:区级有关单位及各镇)
三、奖补政策
(一)完善财政投入政策
1. 各镇和区级有关部门应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倾斜本级资金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财政投入,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强化资金保障,确保按要求完成农村人居环境各项整治任务。
2. 区级对提升型村、精品型示范村(寨)原则上按300万元/村的标准进行奖补,区级奖补资金各镇可根据示范村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提升型村、精品型示范村确定后,安排第一批奖补资金,年度验收合格后补齐。
3. 专项项目资金安排。农房风貌整治区级财政按照3万元/户的标准奖补;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按农业户籍人口10元/人的标准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经费;户用卫生厕所按照户均2000元标准进行奖补(其中市级目标任务600个,市、区两级分别按照户均1000元标准进行奖补,剩余399个户用卫生厕所区级整合资金按照户均2000元标准进行奖补),新建村级公厕按照20万/座标准进行奖补(其中市级2.5万元/座,区级17.5万元/座),提升改造村级公厕按照5万元/座标准进行奖补(其中市级2.5万元/座、区级2.5万元/座)。另外,在精品型和提升型示范村寨新建村级公厕的奖补标准可不高于30万/座,资金从提升型村、精品型示范村(寨)区级奖补资金中进行安排。
(二)创新财政合作政策
鼓励各镇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庄建设。对于整村寨流转闲置农房、宅基地的运营企业,通过引资与村集体、农户、市民共同开发民宿、共享农庄的,区级按照不低于市级现有农房整治奖补标准予以补助。
(三)落实用地政策
对入驻示范村发展共享农庄、乡村客栈、乡村旅游的企业,从市、区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5%左右用于解决其经营性建设用地。
(四)试行“两筹两补”政策
对于卫生保洁、村庄建设中,村集体、村民积极筹资的,区、镇两级财政可探索按照村集体、村民筹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进行归口补助,以调动村民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
四、推进机制
(一)建立工作倒逼机制
强化镇级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责任,按照《贵阳市2020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实施方案》和本方案中确定的目标任务,对我区年度整治村(寨)目标任务数纳入区级综合目标考核。
(二)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明确管护标准,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建立完善卫生长效保洁机制,设施设备运维机制,着力引导群众共建共治共享,推动群众由“要我干”向“我要干”转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等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五、实施步骤
(一)提升型、精品型示范村申报和评审认定
2020年2月底前,上报市级进行评审认定。
(二)方案制定
2020年6月底前,完成全区“千村整治·百村示范”方案,各镇“千村整治·百村示范”方案和有关部门子方案务必于6月30日前上报区千村整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审查备案。
(三)组织实施
各镇及相关部门按照整治方案,细化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面启动实施,8月份完成石操村建设任务,其余村原则上于9月底前基本完工。
(四)检查验收
2020年10月31日前,各镇(街道)对照项目建设标准、要求及建设进度,逐村进行检查和评估,查缺补漏,巩固提升。区千村整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将会同区督办督查局,组织区有关部门,完成提升型村、精品型示范村建设绩效评估。
省级美丽家园及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移民村的项目申报、审核、建设等均按照原渠道标准和要求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已进入攻坚克难阶段,各镇党委和政府,要进行冲刺,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机构,充实力量,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抓好全面统筹和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镇级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压实镇村两级书记作为村庄清洁行动“第一指挥长”的责任。对今年不能如期完成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目标任务的,以及未按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完成提升型村、精品型示范村建设任务的,除按程序提请问责外,相关镇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和自行完成任务,市、区两级级财政不再补助。
(三)强化牵头抓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服从和服务于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落实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坚持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总抓,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职能部门专向主抓,制定专项方案,加强对镇的工作指导和督促,统筹推进实施,确保格局不乱、力度不减,形成齐抓共建合力。各镇党委和政府是落实目标任务的责任主体,统筹做好调查摸底、选点上报、方案制定并上报、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其他相关责任部门要对照《观山湖区2020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实施方案》和《观山湖区千村整治行动方案》明确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
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浓厚氛围。组织镇村干部深入村组,通过走访宣讲、召开村民大会、开办宣传栏等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把清洁家园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开展送文化下乡等活动,以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寓教于乐,不断提高群众的主体意识、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和消防意识。坚持社会参与,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网络,宣传美丽乡村,推介共享农庄、乡村客栈和乡村旅游,不断提高贵阳乡村知名度,吸引省内外游客,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五)强化督促检查
切实把“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作纳入区级综合目标考核,年终问效。区委、区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大统筹大调度,对各镇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排位,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实行派单督办制度。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强对所属建设项目的指导督促。区督办督查局要紧密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综合督查,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附件:
观山湖区2020年千村整治精品型、提升型示范村(寨)名单.docx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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