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 号: | 000014349/2020-4061873 | 成文日期: | 2020-01-02 |
| 文 号: | 观府办函〔2020〕1号 | 发布时间: | 2020-01-02 10:26 |
| 发布机构: |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各镇(社区),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
《观山湖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观山湖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省、市、区关于整治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风险的工作安排,坚决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发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不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护航全区高标准要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大局,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12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9〕114号)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推动交通安全文明意识、交通综合治理能力、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实现万车死亡率、“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发生率、城市交通拥堵率下降。
二、工作机构
成立观山湖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公安交通管理和交通运输的副区长任双组长,成员由区道路交通安全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担任,名单如下:
组长:刘俊生(区政府副区长)
曾海鹰(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马小海(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礼鑫(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副主任)
张磊(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许进(区交管分局局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督办督查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高铁经济带服务中心、区商贸物流集聚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市运管局执法四大队、区公安分局、区交管分局、区规划分局、区生态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工商联、观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各镇(社区)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管分局,由许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邹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大整治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推进专项执法措施的落实,工作成效评估,制定及调整专项工作的阶段性目标,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的部门下发督办通知,情节严重的提请领导小组进行问责,并及时按程序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市级相关部门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成立观山湖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常设专班,专班由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交管分局指派一名专人组成,并于2020年1月3日前反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孙忠旭处,孙忠旭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专班负责人(联系电话:18985557667,邮箱1668847137@qq.com),负责统筹协调督促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调度。
大整治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三、工作实施步骤
观山湖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1年底。整治步骤分为动员部署、全面整治、检查问效、整改提升等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前。全区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责任分工和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工作子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整治要求,将任务责任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并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牵头单位和各镇(社区)工作子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2020年1月3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联系人:周文杰,18985557716,邮箱:37617129@qq.com)。
(二)全面整治阶段。从2020年1月3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前。全区各级各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各自制定的子方案,深入扎实开展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各牵头单位,及时深入基层了解各镇(社区)和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大整治的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牵头单位和各镇(社区)工作整治情况于每月1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联系人:周文杰,18985557716,邮箱:37617129@qq.com)。
(三)检查问效阶段。从2021年8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前。全区各级各有关单位组织对本行业开展大整治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区督办督查局等有关考核部门,对照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区各级各有关单位大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问效,及时总结大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并将相关情况报领导小组。
(四)整改提升阶段。从2021年9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前。全区各级各有关单位根据检查问效和自查查出的问题和不足,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抓紧制定切实有效措施,整改一项销号一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区督办督查局对各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报领导小组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大整治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面守法意识。
1.强化全民普法宣传。区司法局要指导区交通运输局、区交管分局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积极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区司法局要会同各镇(社区)等有关部门加强全民普法宣传,通过“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集中宣讲、网上和实地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村(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拒接酒驾”等主题宣讲活动;区交管分局要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强化机动车驾驶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教育;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农用车驾驶人的源头培训和教育监管;区教育局要将交通安全纳入中小学法治教育重要内容;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工商联等单位要充分调动企业、公益组织、社团、车友会等的积极性,组织员工、车友、志愿者、学生等广泛参与文明交通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交管分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办)、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工商联、各镇<社区>)
2.强化舆论阵地宣传。区委宣传部要统筹好传统和新兴媒体,加强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加大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力度,通过相关媒体和媒介推出一批文明交通栏目,制作刊播一批针砭酒驾、醉驾陋习,弘扬文明交通的公益广告,大力宣扬文明交通“德、礼、法”理念,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作用,采用通俗易懂的形式,警示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推动形成“人人共建文明交通,人人摒弃交通陋习”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交管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融媒体中心、各镇<社区>)
3.强化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区交管分局、区交通运输局要统筹驾驶员培训机构等资源,深入推进“警示教育+能力培训+模拟实操”与“线下重点警示+线上普遍教育”的道路交通安全警示基地建设,分期分批组驾驶员开展警示教育。(牵头单位:区交管分局;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镇<社区>)
市运管局执法四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区交管分局、区商贸物流集聚服务中心、区高铁经济带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市级主管部门推广在客运场站、贵阳火车北站建设道路运输安全小屋,通过安全宣讲、测评系统、模拟体验、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向客货运输驾驶员、普通驾驶人及社会大众宣传,不断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牵头单位:区交管分局、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运管局执法四大队、区应急局、区商贸物流集聚中心、区高铁经济带服务中心、各镇<社区>)
(二)从严整治道路交通违法,净化交通安全环境。
1.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区交管分局要聚焦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要求,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形成强大震撼效应;区公安分局、区交管分局要突破警种局限,形成执法合力,实现1+1>2的效能,会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严查严管酒驾、醉驾、毒驾以及非法飙车、电动自行车乱骑行、行人闯红灯、车辆乱停乱放等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区交管分局要会同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严管“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大型货车长期占用车道、机动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区交管分局要会同区公安分局整治客运车辆夜间违规通行三级以下公路、面包车超员、低速车违法载人、摩托车骑乘多人、车辆违停等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区交管分局;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各镇<社区>)
2.强力整治超限超载运输。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运管局执法四大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管分局等部门要全力配合,强化联合治超、源头治超,推进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严把车辆注册登记和市场准入关,加强货物装载源头管理,强化路面动态巡查管控,严格执行全国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督促货运源头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货车非法改装行为,严防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运管局执法四大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管分局、各镇<社区>)
区发展改革局要积极协调市发改委将交通运输部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数据纳入联合惩戒云平台开展联合惩戒工作。(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运管局执法四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交管分局、各镇<社区>)
3.整顿规范客运市场及新型交通出行业态秩序。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执法四大队要切实加强汽车客运站管理,全面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实名制售验票、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等制度。加强对客运车辆运行期间违规载客的监管,将客运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质量信誉考核,对落实不好的客运站降低等级,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关停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客运站主要负责人责任。紧盯“四个区域”(城市及城郊结合区域,客运枢纽,农村地区,高速公路收费站、匝道口)和“四类车型”(非营运大中型客车、营转非车辆、报废客车、面包车),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以及转客、甩客等行为。建立健全网约车、共享汽车等新型交通业态的行业监管机制,积极探索“互联网+信用”“大数据+监管”等管理新模式,有效指导打击利用新型交通出行业态进行非法营运、实施其他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交管分局;责任单位:市运管局执法四大队、各镇<社区>)
4.开展交通违法隐患源头“清零”行动。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交管分局、市运管执法四大队要持续开展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清零行动,加大对客货运输、危化品运输、物流寄递、摩托车、汽车维修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两客一危一货”重点企业及驾驶人违法、事故定期通报、约谈、曝光制度,建立完善“红黑名单”等工作机制,推行驾校培训质量跟踪评估及排名公开等制度,用好警示通报、集中约谈、公开曝光和联合惩戒等手段,严格查处取缔机动车非法改装场所,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执法四大队、区交管分局、区应急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各镇<社区>)
(三)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优化道路基础设施。
1.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区交通运输局、区交管分局要加快组织各镇<农村社区>实施生命防护工程和农村公路长效管养工程,按照“分级负责、镇和农村社区为主体、综合治理”原则和“特别危险路段、交通流量大路段、旅游道路优先”要求,对现有农村公路临崖临水、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健全基础台账,强化资金保障,明确治理时限,定期跟进治理。切实推进农村组组通班线车投入,利用合法运营取缔非法营运。(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交管分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局、各镇<农村社区>)
加快推进“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按照建设“四好农村路”的相关要求,结合辖区经济状况、安全形势和交通流量选定需治理的平交路口,原则上全区每年至少要选定2个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10个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加快推动农村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将现代交通设施建设延伸到农村道路;强化交通安全出行规则意识,根据实际需要扩大示范路口数量,重点向流量大、秩序差、风险高的无信号灯控制平交路口倾斜。(牵头单位:区交管分局、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镇<农村社区>)
2.强化城市交通拥堵、停车难等“城市病”靶向治理。要深入推进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程,不断完善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畅通微循环、打通断头路,不断增设立体人行过街设施、建成道路的配套信号灯、交通指示等交安设施,加快设施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支路和街区道路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系统,确保城市中心城区可建设用地平均路网密度达到市级要求。(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规划分局、区交管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各镇<社区>)
建立完善中心城区交通堵点长效治理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视频解析等技术,加强城市路网数据动态监测,在大整治期间每年要结合实际选取一定比例的交通堵点,按照“一点一专班”“一点一台账”“一点一策略”原则,开展标准化、精细化治理,有效缓解早晚高峰主干路及重要点段的交通拥堵。(牵头单位:区交管分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教育局、区大数据局、各镇<社区>)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规划分局、区交管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全面落实《贵州省停车场管理办法》,制定鼓励停车设施建设的配套政策措施,在公共交通枢纽、城市核心区边缘等区域合理配置公共停车设施,推进城区内原有公共停车设施提升改造,确保中心城区汽车停车泊位总数与市区汽车保有量的比值达到市级要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会同区规划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加大停车泊位供应力度,动员机关单位、住宅小区开展停车设施改造,盘活停车资源,有序推行错时停车、共享停车,推广建设智能停车疏导系统,有效化解动静态交通供需矛盾。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会同各镇(社区)等相关单位针对全区地下停车资源进行清查,将违规占用地下停车场商铺、洗车厂进行清除,提高地下停车资源利用率。区交管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积极指导各镇(社区)在合理利用公共地下停车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观山湖区次干道停车管理。抓紧完成对诚信南路、碧海南路、美的大道、会展东路、长岭南路、金源街、福州街、福建路、广州路等主、次干道停车泊位的清理工作,还路于民。区发展改革局要会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观投(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按照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停车收费标准、占用道路高于非占用道路停车收费标准、高峰时段高于非高峰时段停车收费标准、大中型车高于小型车停车收费标准及停车费用阶梯式增长的原则,尽快对接省、市行业部门制定全区停车收费标准。区交管分局要会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取消停车泊位区域电子监控设备、交通安全设施安装进行提前规划;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会同区财政局将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和维护费用纳入年度预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会同区交管分局实施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和管养工作;各镇(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需要自行增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由区交管分局会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安装。(牵头单位:区交管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规划分局、各镇<社区>、观投<集团>有限公司)
3.强化桥梁隧道隐患排查治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会同区应急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建立健全桥梁、隧道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对全区桥梁隧道安全隐患进行拉网排查、建立台账,及时整改消除隧道照明设施不到位、路面平整度不达标、限行反光标志不清晰、限速标志不规范等风险隐患。特大型桥梁、特长隧道、隧道群以及城市立交桥、高架桥、独墩桥要实行“一桥一随一方案”管理,加强对货运车辆通行桥梁的安全管控,并强化科技手段应用,探索在桥梁前端道路增设称重感应及提示装置,提升道路通行安全水平,有效预防恶性交通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区交管分局、各镇<社区>)
4.强化农村地区“马路市场”治理。各镇(社区)要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属地政府统一领导,行业部门各司其职的“马路市场”长效治理机制。针对国道、省道、县乡道及农村其他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摆摊设点或“赶集”的各类“马路市场”开展联合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分类研究治理办法,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管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会同各镇(社区)加强马路市场清理整治。对于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马路市场”,各镇要通过设置交通提示标志,建立临时交通管制、专人巡查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维护好交通秩序。(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交管分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社区>)
(四)推进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齐抓共治的交通安全管理格局。
1.构建齐抓共管新格局。区交管分局要会同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要广泛动员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履行好交通安全“门前清”的管理职责,对“驾乘车辆必须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杜绝酒驾醉驾”等内容做出硬性规定,做到全员受教育、人人守法规;各镇(社区)要大力推动村(居)两委等基层单位参与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常态化组织辖区交通参与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督促辖区重点企业、驾驶人及车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区交管分局要及时将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情况反馈各相关单位及安全生产、目标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主管部门。各级安全生产、目标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主管部门要强化结果运用,确保驾驶人交通安全日常教育工作有序推进。(牵头单位:区交管分局;责任单位:区督办督查局、区应急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公安分局、各镇<社区>)
2.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各镇<农村社区>要以推进农村交通安全“路长制”为载体,具体落实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以农村地区“警保合作”等机制建设为支撑,细化管理措施,落实好“红白喜事打招呼”、跟集跟场管理等制度,将农村交通安全规范要求纳入各地“村规民约”,健全农村地区重点交通违法联勤治理机制,探索创建“零酒驾村、零酒驾组、零酒驾社区”、“交通文明村寨(社区)”,引导广大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让遵守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成为群众的自觉意识。(牵头单位:区交管分局、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运管局执法四大队、区公安分局、各镇<农村社区>)
3.构建全民共治新格局。各镇(社区)要积极创造条件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群防群管群治,通过发动群众参与社会监督、联合巡逻劝导、举报交通违法、开展公益活动等形式,形成人民群众群防群治的“社会共治网”。区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工商联要不断壮大交通文明志愿者队伍,组织交通文明志愿者上路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文明宣传,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体验等公益活动,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牵头单位:区交管分局、区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工商联、各镇<社区>)
4.构建良性发展新格局。区交管分局要利用路口卡口、民警设卡巡逻等方式对进入禁行区域的大型货车进行处罚。区行政综合执法局各渣土卡点要对未持有有效通行证的车辆予以劝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各镇(社区)要在新旧小区、机关企业办公场所大力推行自助快递存取方式,利用市场化推进,鼓励物流、快递行业采用集中配送至快递柜的方式,减少电动车、三轮车的使用。区交管分局要推行电动车、三轮车禁行路段,在禁行路段各出入口开展电动车、三轮车劝返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大对农机车辆的管控力度,严禁农用车辆驶入城区道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贵阳市“十要十不准”规定,严禁在高峰期、车流量过大的时段进行施工作业。(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分局、区交管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各镇<社区>)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各有关单位和各镇(社区)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大整治工作分管负责人,将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纳入本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坚持常态治理与专项行动相结合,源头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集中推进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全力推动全区交通安全大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抓好动员实施,并于2020年1月3日前将大整治工作分管负责人、专职联络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统筹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对大整治工作的统筹调度,逐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工作量,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压茬推进,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全面开展好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职,加强沟通衔接,强化协同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形成大整治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大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细落小落实。
(三)强化督办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区督办督查局根据本方案中涉及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牵头单位子方案中的具体工作内容进行督导,突出督办针对性、持续性、实效性、权威性,建立观山湖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督查考核评价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办法,规范运用程序,将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真正形成抓落实、求实效的工作导向。
(四)强化保障支撑。区财政局要加大整治工作保障力度,为大整治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各相关部门要依托大数据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掌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综合运用各类监管平台,推动完善动态监控数据跨部门共享和执法应用,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整治行动效果。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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