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 号: | 000014349/2020-4061864 | 成文日期: | 2019-10-12 |
| 文 号: | 观府办发〔2019〕13号 | 发布时间: | 2019-10-12 16:13 |
| 发布机构: |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各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属各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各人民团体,各区管企业:
《观山湖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观山湖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方案
为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的声音,维护人民群众的公共文化权益,确保重要保障期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圆满完成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各项任务,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增强广播电视播出系统防范干扰破坏、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现结合我区实际,就重要保障期间安全播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三个确保”的总体目标,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贯彻积极预防、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有效控制的方针,完善安全播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不断提高安全播出工作水平,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组织指挥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播出事故以及突发事件对广电系统造成的损失和带来的影响,各相关部门、各播出机构、传输机构、监测机构等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的完成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任务,确保万无一失。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重要保障期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的领导,确保安全播出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成立观山湖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仕成(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礼鑫(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冯强(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吴兴科(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成员:杨龙(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赵佳(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方顺(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建管所所长)
王丽娜(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鉴宇(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永国(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碧海分局局长)
邱国柱(区大数据局党组成员、呼叫办主任)
屈松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建陵(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杨琳(区网信办主任)
禚琳(朱昌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宋文菁(金华镇组织委员)
陈尧尧(百花湖镇组织委员)
王凯(金源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刘本(金岭社区党委副书记、服务中心主任)
申飞勇(金麦社区党委副书记、服务中心主任)
尹明珠(碧海社区党委副书记、服务中心主任)
唐正林(世纪城社区党委副书记、服务中心主任)
黄毅(金华园社区党委副书记、服务中心主任)
吴斌(新世界社区党委副书记、服务中心主任)
姚勇(逸景社区党委副书记、服务中心主任)
李庆斌(会展社区党委副书记、服务中心主任)
曹莉(观山社区党委副书记、服务中心主任)
杨静(观山湖区广电网络公司经理)
田永红(金阳供电局生产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由吴兴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丽娜、杨静兼任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各项任务、拟定工作方案、收集资料、沟通信息、督促检查、协调完成安全播出各项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根据重要保障期间安全播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组织、指导全区相关单位和机构,统一认识、明确责任、严格执行、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各项任务。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在区委、区政府,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全区各职能部门、各相关单位均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重要保障期间安全播出工作的领导,逐级落实工作责任,为广播电视正常、安全播出、安全传输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各职能部门要根据中央、省、市、区的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具体实际,以非法组织等敌对势力插播破坏、偷盗、施工损毁、设备故障、单位管理等为重点内容制定安全播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以最严格的标准、最有效的手段将各项任务落小、落细、落实。具体任务为:
1. 区安播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及时掌握、有效防范和处置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做到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调度灵活、令行禁止,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2.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全面负责全区文广系统安全播出工作,做好全区各有关部门安全播出工作的协调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涉及的各项内容,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安全播出方案基础上,制定总体工作方案,为扎实、有效开展安全播出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对辖区内星级宾馆、商务酒店、旅社的广播电视传输设施及机房等进行全面排查,规范其信号源和播出方式。积极开展辖区内宾馆酒店有线广播电视“小前端”的拆除和治理工作。
3. 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国安办等部门要负责指导广播电视安全防范工作,与文广部门建立信息反馈应急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协助做好安全播出,防范非法攻击、人为盗割、施工毁损等工作。
4. 区应急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预防和发生电视播出突发事件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履行职守应急,信息汇总、报告职能,统筹协调各方力量,调集应急资源协同处置。负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各镇、社区广播电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5. 区交管分局负责协助和配合文广部门做到快速处置,依法处理。突发事件发生时,疏通相关区域交通路线,对抢修车辆优先放行,保证抢修及时快速。
6. 区大数据局要负责组织协调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观山湖区分公司,加大对“伪基站”的打击力度。在重大自然灾害、施工毁损及其它原因造成广播电视重要设施被毁损的突发事件时,协调指挥电信、移动、联通、铁塔等部门提供必要的传输通道、资源和应急通讯保障。
7. 区市场监管局要牵头负责,与广电、公安、国安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专项行动,加大对非法销售卫星广播电视地面设施和卫星信号干扰器等非法无线电设备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同时,要加大对楼宇电视、室外大型电视显示屏、LED广告屏幕等的审批和管理。指导规范其信号源和播出方式。
8.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负责加强与广播电视播出、传输机构的信息沟通,避免因市政道路占、掘道施工造成有线广播电视线路阻断。同时,要加大对室外大型电视显示屏、LED广告屏幕的管理,规范其信号源和播出方式,落实安全责任。
9.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与广播电视播出、传输机构的信息沟通,对正在实施或拟实施的工程建设(区属监管项目),危及或可能危及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的,要全力配合广播电视播出、传输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及运营单位进行处理。
10. 金阳供电局要负责保障广播电视播出传输部门供电安全,重要操作前或电力外部线路故障发生后,及时通知广播电视播出部门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供电措施,在广播电视播出传输部门内部配电房发生故障后,应第一时间告知供电局,供电局将派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协调处理;指导协调配合广播电视播出部门工程施工中的接电、挂杆等施工工作。
11. 贵州省广电网络公司观山湖区分公司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播出工作。并对全区广播电视有线信号的传输、防插播和干扰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
(四)制定安全播出工作方案,找准工作重点,明确管理职责、规范纪律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播出。
四、全面整改
安全播出是广播电视工作的生命线。随着互联网等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广电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不断加快,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面临着新的严峻挑战,存在不少安全问题隐患,安全播出工作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文广一个部门,涉及各行业、各部门、各个层面。因此,各职能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到守土有责,协作支持,全力以赴确保全区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从即日起,各镇、社区,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按要求完成整改。
(一)各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辖区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检查及整改任务。
(二)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工开展大检查。
1.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对销售卫星广播电视地面设施和卫星信号干扰器等非法无线电设备行为进行查处;
2.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负责对辖区内星级宾馆、商务酒店、旅社的广播电视传输设施及机房等进行全面排查,规范其信号源和播出方式;
3. 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区应急局牵头负责对楼宇电视、室外大型电视显示屏、LED广告屏幕等检查,规范其信号源和播出方式;
4.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负责对正在实施或拟实施的各种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对危及或可能危及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的要责令停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安全播出传输。
(三)文广部门负责按照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转发<中宣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开展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国广播电视行业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黔广电发〔2019〕18号)文件要求开展有关排查整改工作。
1. 要对与安全播出相关的所有技术系统进行全面细致的逐一排查,包括:播出系统、传输系统、控制系统、监测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运营支撑系统及附属设施等。重点针对信息安全可能面临的风险,仔细排查和堵塞播出系统的安全漏洞,落实信息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2. 检查安全播出责任、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落实情况。要将与播出相关的技术系统、基础设施、人员都纳入安全播出管理,不留死角。针对新技术、新系统、新业务的特点,建立相应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针对网络攻击、信息篡改等信息安全事件,制定预案,明确预防、处置、通报机制,并定期开展演练,确保预案全面、有效。
3. 对关键岗位人员加强管理。重要播出岗位、关键环节应配备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有外聘人员的,要严格管理。要对参与播出及相关技术系统建设、施工、维护的设备厂商等外单位人员加强管理,明确安全播出责任。对离岗的技术人员,应有及时终止系统访问权限等措施。
4. 对电源系统开展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应急响应等工作,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及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电源系统的安全监管。
5. 加强消防、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的部署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制定有效措施,统一行动,明确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广泛动员,全力保障。全区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动员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努力营造社会生态健康和谐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责任,严格问责。全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全力以赴、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安全播出各项任务。对因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失误的单位和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实行严厉的问责,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检查指导,及时整改。全区各级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安全播出工作的具体检查指导。进一步查找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隐患;进一步强化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措施;进一步落实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责任;进一步严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风险问题;及时排查隐患,处置各类情况,全力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向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答卷。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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