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 号: | 000014349/2020-4061861 | 成文日期: | 2019-07-26 |
| 文 号: | 观府办发〔2019〕10号 | 发布时间: | 2019-07-26 15:59 |
| 发布机构: |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各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观山湖区迎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观山湖区迎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的预通知》《贵州省迎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工作方案》《贵阳市迎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工作方案》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区迎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时间
2019年8月中下旬
二、督查内容
(一)减税降费、稳定和扩大就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等四个方面。
(二)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一些突出问题。
(三)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发现问题、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和书记、省长留言直通车、扶贫专线等反映问题。
三、组织机构
组 长:罗杨(区政府区长候选人)
常务副组长:邱斌(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罗毅(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邓立早(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刘莹珠(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王晓辉(区政府副区长)
何小丽(区政府副区长)
何胜宇(区政府副区长)
刘俊生(区政府副区长)
徐仕成(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赵砚飞(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曹洋(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敏(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罗劲松(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小海(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龙宪洪(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编办主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持工作>)
冯强(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龙(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阳俊(区信访局局长)
朱明建(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罗朝明(区教育局局长)
陈娟(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刘小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丽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耿立波(区民政局局长)
黄卫民(区督办督查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曾鼎中(区司法局局长)
江康(区财政局局长)
刘同义(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杨东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磊(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学君(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燕(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吴兴科(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李纯梅(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蒋成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罗瑞(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庆宁(区审计局局长)
蔡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安(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天龙(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
彭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建陵(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郭明高(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周薏(区税务局局长)
何凤来(区规划分局主要负责人)
曹杨(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许进(区公安交通管理分局局长)
邱运慧(区金融办主任)
倪成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陈礼鑫(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政立(区政府办公室)
石磊(朱昌镇镇长)
李习禹(金华镇镇长)
李斌(百花湖镇镇长)
王凯(金源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刘本(金岭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申飞勇(金麦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尹明珠(碧海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唐正林(世纪城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黄毅(金华园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杨荣清(新世界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姚勇(逸景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李庆斌(会展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曹莉(观山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督办督查局,由赵砚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敏、黄卫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服务组、专项督查服务组、安保维稳组、新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5个工作组。其中专项督查服务组分设专项督查调度组、减税降费专项督查服务组、稳定和扩大就业专项督查服务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服务组、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专项督查服务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突出问题实地核查服务组等6个专项服务组。
(一)综合协调服务组
组长:赵砚飞(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刘敏(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黄卫民(区督办督查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国务院督查组组长所在国家部委的对口区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成员:魏元荣(区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国务院督查组组长所在国家部委的对口区直部门分管负责同志
联络员:孟杨(区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李茜阳(区督办督查局办公室主任)
国务院督查组组长所在国家部委的对口区直部门办公室负责同志
职责:1.办理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相关来文来电,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关会议会务工作。2.制定观山湖区迎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工作方案并督促落实。3.联系对接市综合协调服务组和市督办督查局,起草报审实地督查服务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国务院督查组组长在观山湖区期间相关服务工作。4.做好市综合协调服务组和市督办督查局交办问题的转办工作。5.根据领导要求,组织起草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国务院督查组在观山湖区期间工作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等大督查相关综合性文稿。及时了解传达有关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的要求和信息。6.负责从区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7. 做好大督查相关信息报送工作。8.安排专班办公场所,落实办公电脑、打印机、文具、打印纸等必备办公设备。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项督查服务组
1.专项督查调度组
组长:黄卫民(区督办督查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副组长:魏元荣(区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成员:李茜阳(区督办督查局办公室主任)
吴婷(区督办督查局目标办负责人)
李安臣(区督办督查局督查室负责人)
联络员:吴婷
李安臣
职责:1.围绕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4+1”督查重点内容,组织开展重点梳理检查,收集形成重点梳理检查材料、经验材料、印证资料。2.做好“互联网+督查”工作涉及“4+1”督查重点问题的调度整改和转办线索核查。3.组织协调区有关部门服务国务院督查组各专项督查小组在观山湖区期间公务活动,协调做好各专项督查组交办的问题转办工作。4.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2.减税降费专项督查服务组
组长:江康(区财政局局长)
周薏(区税务局局长)
副组长:彭艳(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弢(区税务局副局长)
成员:杨一凡(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包小成(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赵军(区民政局副局长)
时长钢(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谢迎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程默(区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
联络员:马涛(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综合科科长)
张莉(区税务局收入核算股负责人 )
职责:1.对接服务市减税降费专项督查服务组工作,配合做好实地督查选点及方案制定、陪同实地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等有关服务工作。2.组织各有关部门围绕本专项督查内容开展重点梳理检查。3.全面梳理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文件,组织各有关部门逐个逐条查找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4.组织撰写本专项重点梳理检查材料,按程序报经分管副区长审定后,并同步准备好有关印证资料。5.组织撰写本专项工作典型经验做法,提交专项督查调度组汇总。6.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3.稳定和扩大就业专项督查服务组
组长:龙宪洪(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编办主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持工作>)
副组长:潘奇(区就业局局长)
成员:张坤胜(区节能减排监察大队队长)
方舒(区教育局艺术中心主任)
张庆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
谢迎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玉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联络员:黄军峰(区就业局综合科负责人)
职责:1.对接服务市稳定和扩大就业专项督查服务组工作,配合做好实地督查选点及方案制定、陪同实地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等有关服务工作。2.组织各有关部门围绕本专项督查内容开展重点梳理检查。3.全面梳理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文件,组织各有关部门逐个逐条查找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4.组织撰写本专项重点梳理检查材料,按程序报经分管副区长审定后,并同步准备好有关印证资料。5.组织撰写本专项工作典型经验做法,提交专项督查调度组汇总。6.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4.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服务组
组长:马小海(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明建(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副组长:夏天曌(区物价检查所所长)
吴实龙(区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负责人)
成员: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
叶霞(金阳供电局营销副局长)
联络员:李明哲(区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工作人员)
陈 鹏(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
职责:1.对接服务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服务组工作,配合做好实地督查选点及方案制定、陪同实地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等有关服务工作。2.组织各有关部门围绕本专项督查内容开展重点梳理检查。3.全面梳理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组织各有关部门逐个逐条查找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4.组织撰写本专项重点梳理检查材料,按程序报经分管副区长审定后,并同步准备好有关印证资料。5.组织撰写本专项工作典型经验做法,提交专项督查调度组汇总。6.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5.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专项督查服务组
组长:朱明建(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副组长:张坤胜(区节能减排监察大队队长)
成员:何静(区教育局副局长)
旷铭(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彭杰(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潘奇(区就业局局长)
邱国辉(区大数据局呼叫办主任)
彭玉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谢迎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联络员:刘志萍(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展科负责人)
职责:1.对接服务市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专项督查服务组工作,配合做好实地督查选点及方案制定、陪同实地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等有关服务工作。2.组织各有关部门围绕本专项督查内容开展重点梳理检查。3.全面梳理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政策文件,组织各有关部门逐个逐条查找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4.组织撰写本专项重点梳理检查材料,按程序报经分管副区长审定后,并同步准备好有关印证资料。5.组织撰写本专项工作典型经验做法,提交专项督查调度组汇总。6.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6.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突出问题实地核查服务组
组长:刘小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副组长:刘必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成员:夏天曌(区物价检查所所长)
石丹丹(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潘奇(区就业局局长)
陈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站站长)
曹政伟(区审计局副局长)
樊君(区金融办副主任)
联络员:彭立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发展科负责人)
职责:1.对接服务市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突出问题实地核查服务组工作,配合做好实地核查选点及方案制定、陪同实地核查、发现问题整改等有关服务工作。2.组织各有关部门围绕本专项核查内容开展重点梳理检查。3.全面梳理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政策文件,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逐个逐条查找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4.组织撰写本专项重点梳理检查材料,按程序报区政府审定后,并同步准备好有关印证资料。5.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保维稳组
组长:杨龙(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建陵(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郭明高(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曾海英(区信访局副局长)
联络员:农锋(区委政法委维稳指导科负责人)
职责:1.负责国务院督查组在观山湖区期间会场、实地督查点等沿线周边的信访维稳、安全保卫等工作。2.制定暴力恐怖、群众非正常上访等应急预案。3.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新闻宣传组
组长:冯强(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员:邹玲(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联络员:杨然照(区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科长)
职责:1.对接服务市新闻宣传组工作,并按要求做好国务院督查组在观山湖区公务活动期间的新闻报道。2.组织区属新闻媒体对我区推进落实督查重点工作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3.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刘敏(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成员:于毅(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邱国辉(区大数据局呼叫办主任)
洪文良(区农业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建超(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周雪飞(区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倪成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方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所所长)
高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灿(区卫生健康局主任科员,卫生执法大队大队长)
魏元荣(区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联络员:孟杨(区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李茜阳(区督办督查局办公室主任)
李秦文(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车辆保障科科长)
职责:1.对接市后勤保障组,做好国务院督查组在观山湖区期间会场、实地督查点等的水、电、气、通信、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保障工作。2.根据国务院督查组在观山湖区日程安排,安排落实会议室及座牌印制和摆放、会场服务等。3.负责国务院督查组组长及随行人员在观山湖区出行交通保畅、车辆引导等工作。4.筹集安排公务用车,保障国务院督查组成员及我区随行区领导、服务人员用车需求。5.为督查工作配备必要的通讯、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等。6.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自查阶段(2019年7上旬至8月中旬)。各牵头单位要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任务要求,对“4+1”专项督查重点内容,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对国家、省、市、区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检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加强工作落实的具体措施以及完善政策措施的工作建议,并形成书面文字材料。
(二)实地督查阶段(2019年8月中下旬至国务院督查组实地督查结束)。国务院将在8月中下旬派出督查组开展实地督查。国务院督查组确定来黔后,各工作组要积极主动对接市相应工作组做好国务院督查组开展明察暗访、访谈座谈、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实地督查工作,区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对需要现场查看的,要合理选择现场检查点、项目点,并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国务院督查组要求,核查处理国务院督查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对发现问题和群众反映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约谈,按照属地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的原则抓好督查组发现问题的整改。配合省、市相关媒体做好有关新闻宣传工作,并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组织区属媒体做好有关宣传报道。
(三)整改落实阶段(国务院督查组实地督查结束后或召开反馈会后)。根据实地督查的反馈情况,特别是针对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督促各责任单位按标准、按时限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国务院大督查是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验。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抓好落实,全力做好全面自查、问题整改、现场迎检、接待服务等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二)深入开展梳理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围绕“4+1”专项督查重点内容深入梳理检查工作,总结梳理工作落实情况,既充分反映工作成效,总结典型经验,又要对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交办转办的问题线索,边查边改、边核边改、立行立改,能整改到位的立即整改到位,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的,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全力推动整改到位。
(三)切实强化督查问责。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建立常态化督查调度机制,主要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研究推进有关工作,督促责任人履职尽责、担当负责。综合协调服务组负责督查其他工作组工作,并会同有关工作组和单位明察暗访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情况,通过编印工作简报等方式通报督查情况,并对发现问题实行挂牌督办,情节严重的进行责任约谈,特别严重的给予严肃问责。
(四)坚持实事求是。以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开门迎督,对待问题不躲不藏,不回避、不遮掩,敢担当、善作为,实实在在地汇报工作,客观真实地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不虚报浮夸,不弄虚作假。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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