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 号: | 000014349/2020-4061743 | 成文日期: | 2016-08-23 |
| 文 号: | 2016082399355 | 发布时间: | 2016-08-23 11:00 |
| 发布机构: |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观山湖区关于开展“社区母婴关爱”项目试点工作的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区卫计局、人社局、各社区服务中心:
《观山湖区关于开展“社区母婴关爱”项目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观山湖区关于开展“社区母婴关爱”项目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2016年8月23日
附件:
观山湖区关于开展“社区母婴关爱”项目
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自全面实施两孩政策以来,全区出生人口数量每年预计增加800人,高龄孕产妇比例大幅上升,为最大限度地降低辖区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提高人口素质,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关爱母亲、爱护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解决符合政策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充分体现区委区政府对新形势下妇幼健康工作的重视。同时,结合社区爱老居项目的推广,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选取碧海社区首批开展“社区母婴关爱”项目试点工作,2017年在全区所有城市社区全面实施,为确保项目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主题
以“母婴关爱走进社区——母婴健康幸福人生”为主题,利用社区“爱老居”的“爱银发智能管家”终端预约,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技术优势开展孕前优生、孕期保健、新生儿家庭访视、0-6岁儿童体检、预防接种等医疗服务。同时,在社区爱老居内依托专业机构开展月子中心、早教等生活服务,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项目范围
全区7个城市社区,碧海社区为首批试点单位。
三、项目对象
城市社区内已婚育龄妇女和0-6岁儿童。
四、项目目标
1. 提高孕产妇健康信息知晓率,让孕产妇能清楚了解定期产前检查的优点、产前检查的时间和次数、自然分娩的优越性,产前自我保健的方法以及母乳喂养的优点等知识。
2. 通过儿童保健及延伸服务,促进儿童的正常生长发育,降低儿童患病率,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增进健康。
3. 动员全社会关怀母婴健康,促进社会各窗口单位、服务部门及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母婴关爱行动,为孕妈妈提供便利的生活环境,倡导互助、关怀的社会风气,让孕产妇和新生儿家庭感受来自全社会的关爱。
五、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
为保障对“社区母婴关爱”项目的顺利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特成立观山湖区“社区母婴关爱”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晓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郑 胥(区政府办副主任)
周清云(区卫计局局长)
成 员:陈 丽(区卫计局副局长)
潘 琦(区人社局副局长)
张 薇(碧海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乔 弦(逸景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
朱应川(金华园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苏 琳(会展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谢伟伟(观山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邹 键(世纪城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曾羽婷(新世界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计局,由陈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事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
在社区开展“母婴关爱”项目是我区在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后,适应新形势下开展妇幼健康工作的一项新举措,各部门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加强配合和统筹协调,拟定各自工作方案,确保活动落实到位。
六、项目内容与措施
(一)孕前保健
开展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从身体检查、工作居住环境评估、平衡营养膳食准备、排除孕前隐患等方面进行,并发放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配合单位:各社区服务中心
(二)孕产妇保健
1. 孕早期保健:孕13周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1次孕早期随访。对孕妇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2. 孕中期保健: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开展自我监护方法指导、分娩准备教育和母乳喂养指导。
3. 孕晚期保健:孕25~30周、31~36周、37、38、39、40周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了解孕妇健康状况,落实孕28周后到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继续进行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
4. 产时保健:根据孕期保健状况,了解产妇在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的情况。
5. 产后访视:于产后28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6. 产后42天健康检查: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对产妇康复情况进行评估;对已康复者进行性保健、避孕、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等方面的指导。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配合单位:各社区服务中心
(三)0-6岁儿童保健
1. 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同时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
2. 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28天后,进行随访了解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情况,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
3. 婴幼儿健康管理: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开展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共9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4. 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进行体格检查、健康随访、生长发育合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开展血常规检测、视力筛查、心理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配合单位:各社区服务中心
(四)月子中心
为新生儿提供婴儿照护、行为训练,为产妇提供产后护理、产后修复、产后心理指导、催乳服务、月子汤制作及产妇产后运动指导等服务;为月子中心招聘来的“五类”人员(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护理人员开展技能和素质培训。
牵头单位:各社区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
(五)儿童保健延伸服务
1. 开展婴幼儿游泳、抚触:促进婴幼儿神经系统发育,增强免疫力,提高小儿抗病能力,促进疾病儿童康复。
2. 开展早期教育:依托专业团队开展儿童早期教育和幼托服务。
牵头单位:各社区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卫计局
七、项目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8月):制定下发《观山湖区开展“社区母婴关爱”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试点社区召开项目启动会,做好服务人群需求的摸底调查,安排部署试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9月-12月):试点社区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对辖区内育龄妇女、0-6岁儿童规范开展保健、咨询服务。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12月):区卫计局根据试点推进情况,组织专家对试点工作进展、成果、问题和困难进行评估,于2016年10月开展阶段性评估;2016年12月进行终期评估。
(四)全面推广阶段(2017年):通过试点社区的终期评估,于2017年1月组织召开全区现场交流会,全面开展“社区母婴关爱”项目工作。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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