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3〕243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3-12-09 | 发布时间: | 2013-12-09 19:56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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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3〕243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召开
贵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
评估工作暨今年计划指标完成情况
督查调研专题座谈会上所提
建议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13年11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贵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暨今年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督查调研专题座谈会。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督查调研组就“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及今年计划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初步评估并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市政府办公厅对所提建议和意见认真梳理、汇总并进行了责任分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吸纳
“十二五”规划是经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重要规划,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和加快发展的重要指南。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和今年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提出“严肃对待,认真归纳梳理建议和意见,加强整改落实,并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的批示要求,高度重视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将这些建议、意见作为继续推进“三找”主题大讨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进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参考,与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相结合;与“十二五”规划纲要和今年各项工作指标任务相结合,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确保所提建议和意见得到有效落实。
二、落实责任、积极整改
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对照任务,认真分析研究,对责任进行再分解、再细化,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责任落实到处室、到个人。要提高认识,密切合作,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动性,配合部门要发挥自觉性,增强工作责任心,共同研究、认真回复。
三、明确时限、积极办理
各配合部门要在2013年12月13日前将办理意见送交牵头部门,牵头部门要结合配合部门的办理意见,于2013年12月20日(星期五)前将正式办理意见书面报送市政府办公厅汇总(附电子文档,联系人:胡海荣;联系电话:7989582;邮箱:gysjytac@163.com),按程序报送市人大常委会。
附件:市人大督查调研组建议责任分解表(附件略)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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