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 号: | 000014349/2020-4061820 | 成文日期: | 2018-06-07 |
| 文 号: | 观府办发〔2018〕13号 | 发布时间: | 2018-06-07 11:06 |
| 发布机构: |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各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88次常务会议精神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劳动力就业信息数据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485号)文件精神,全面提高全省就业创业信息化管理水平,精准掌握全区劳动力资源和单位用工情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为确保劳动力就业信息采集及系统录入工作顺利实施,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观山湖区劳动力就业信息系统工作领导小组。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胜宇(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吴雁菲(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
成 员:沈 兰(区民政局副局长)
魏元荣(区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彭 艳(区财政局副局长)
潘 奇(区就业局局长)
唐登兰(区农水局副局长)
黄 灿(区卫计局副局长)
谢迎春(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吴 涛(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郭正来(区残联理事长)
禚 琳(朱昌镇组织委员)
温俊龙(金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常 勇(百花湖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孙常青(金源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俊燕(金岭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靳 敏(金麦社区党委副书记)
朱 进(碧海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苏 林(世纪城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严信晴(金华园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曾羽婷(新世界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智根(逸景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晓燕(会展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 炯(观山社区政法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潘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工作目标统筹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工作需要时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人社局:统筹协调劳动力就业信息采集和录入业务工作,向领导小组进行定期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对接区督办督查局开展工作督办,协调区财政局落实相关补贴经费。
区民政局、区农水局、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区残联:配合区人社局做好辖区人口数据采集工作,按照行业主管划分,提供辖区劳动年龄段的农村劳动力、留守儿童家长、低保、残疾人等相关人员数据至区人社局,便于我区开展劳动力就业信息采集比对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提供辖区内大中小微型企业及工商个体户信息至区人社局,便于我区开展企业信息采集比对工作。
区财政局:做好劳动力就业信息采集及录入工作相关资金的统筹安排。
区督办督查局: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督办,确保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各镇、社区:根据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依托各镇、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村支两委、驻村保户干部,通过开展入户调查、电话询问的方式,对辖区劳动力年龄范围内的居民以及行政区划内企事业单位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和走访调查。并建立健全走访基础台账。
2018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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