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 号: | 000014349/2020-4061772 | 成文日期: | 2017-06-06 |
| 文 号: | 20170606118134 | 发布时间: | 2017-06-06 09:48 |
| 发布机构: |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考试和贵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文化考试在即,根据《贵阳市招生委员会关于明确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各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筑招委会〔2017〕3号)文件要求,为明确考试考务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结合我区各工作部门设置及机构人员变动情况,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王晓辉(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马小海(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罗朝明(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吴兴科(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咫钦(区保密局局长)
冯 强(区教育局副局长)
陈 娟(区教育局副局长)
宋 毅(区工信局局长)
曹 洋(区生态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张庆敏(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方顺(区住建局建管所所长)
邹 鹏(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 灿(区卫计局副局长)
彭 峰(区城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高 荣(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天龙(区大数据发展局筹备组负责人)
李建陵(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谢仁俊(区公安交管分局副局长)
谭向滨(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禚 琳(朱昌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宋文菁(金华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尧尧(百花湖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河 漪(碧海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凡(世纪城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严信晴(金华园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曾羽婷(新世界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璇(会展城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韦青松(金阳供电局副局长)
区招生考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局,由罗朝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招生考试委员会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筹管理全区硕士生入学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考等学校招生考试以及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等各类教育选拔考试和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招生考试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业务规范,根据全区实际,统筹现有教育考试资源,制定全区招生考试政策规定,保障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顺利实施。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宣传部:负责正确把握招生考试的舆论导向,协调各新闻单位和网站正面宣传各类考试工作,引导家长、考生正确对待考试,防止新闻媒体对考试过度炒作。
2.区教育局:负责包括报名、资料审核、考务管理、录取等在内的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大力开展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考试氛围;加强标准化考点施考设备的建设、维护和测试工作,切实做到标准化条件实施考试;严格按考试规程实施考试,做好考试过程视频监控和录像备份工作,加强考务培训和考试巡视工作;牵头做好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打击涉考涉招的违规违法行为,负责与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考生资格和身份的审核认定;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妥善处理各类招生考试突发和偶发事件。
3.区财政局:负责招生考试工作各环节的经费保障工作,确保招生考试经费足额按时拨付到位。
4.区保密局:会同招生考试部门做好考前保密培训工作,检查试卷保密室设施是否达标;参与考场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正常使用的随机抽检工作;配合做好试卷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案件的发生;参与考试试卷的领、送过程和考试期间的值班保卫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招生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会同考试主管部门对考试工作中发生的失、泄密事件进行查处。
5.区大数据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保障考试、录取等环节通信线路的畅通及信息安全;与公安部门配合依法查处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的违法行为,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置违法网站;保障标准化考场视频监控通信线路正常运行;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利用无线电技术作弊行为。
6.区公安分局:负责考点等涉考涉招场所及周边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监考教师和考生的人身安全,防范针对考试、考点、考生的暴力恐怖事件;监控并及时处置互联网上的涉考涉招有害信息;会同无线电管理部门、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防范和打击利用通讯设备、网络等手段传播考试作弊信息的违法行为;打击扰乱招生秩序的非法中介机构;协助招生考试机构做好考生户籍审查工作,做好试卷保管、运送等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境内外敌对势力破坏招生考试活动的侦查、监控、预警和处置;负责对涉嫌考试作弊的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进行技术鉴定,提供相关工作支持,调查处理监控贩卖作弊器材的行为。
7.区生态局:负责考点周边的噪音防控工作,重点加强对公园、广场、娱乐场所的噪音治理。
8.区城管局:负责考点周边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的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考点以及考生、监考教师入住宾馆周围的商业噪音、建筑施工噪音等工作,为考生提供良好的休息、学习和考试环境。
9.区住建局:负责做好全区各考点周边建筑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考试期间无施工噪音。
10.区公安交管分局:负责考试期间考点周边及相关路段的交通管理,做好交通安全、道路保畅工作,在考点周边设置明显禁鸣标志,严禁汽车在考点附近乱停放、乱鸣放,对考试期间考点周边的车辆鸣号进行有效治理,对考点周边交通实施临时管制,有序指挥考生接送车辆。
11.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接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公交部门,加强考点线路的客运服务,有针对性地加强考点周边的交通运力,组织开展“绿色送考”等活动。
12.区卫计局:负责考试期间的卫生防疫和疫情防控工作,负责考生突发病症救治工作,做好突发流行疫病的宣传、预防、治疗和控制工作,提供医疗和防疫安全保障。
13.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指导检查考点及试卷保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14.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惩处不法商贩制销贩卖考试作弊器材等违法行为;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考试期间对考生和监考教师所在的宾馆、宿舍、饭店以及考点周边餐饮或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15.区工信局和金阳供电局:负责试卷保管、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区考试指挥中心、考点及招生录取期间相关场所的用电检查,对以上场所不规范用电及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对高考考点考试期间提供电力保障,负责指导和帮助考点做好供电线路隐患排查。
16.涉及考点的社区和乡镇:负责协同城管、生态文明建设、市场监管和住建等部门做好考点周边综合环境治理工作。
17.未列入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配合做好招生考试的保障工作。
三、其他事项
今后,除区领导外,其他成员若有变动,由区招生考试委员会自行调整。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6月6日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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