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召开2013年观山湖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爱国卫生工作会议的通知

索引 号: 000014349/2020-4061370 成文日期: 2013-04-27
文 号: 2013042750042 发布时间: 2013-04-27 16:45
发布机构: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总结我区2012年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爱国卫生工作,安排部署2013年各项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召开2013年观山湖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爱国卫生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下午2点,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观山湖区行政大楼602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具体名单附后)。

  2、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由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通知。

  四、会议要求:

  1、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负责通知本单位的参会人员准时参会。

  2、参会人员不准请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须出具公函请假,并说明原因。

  3、请参会人员按时参会,并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严肃会议纪律,严禁在会场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严禁无故在会场走动,并将手机调成震动。

  4、未尽事宜,请与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4122421

  2013年4月9日

  附件

  参加会议的区属单位名单

  一、部 门:

  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分局、区审计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人口和计生局(区妇幼保健中心)、区卫食药监局、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区住建局、区文广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交通管理局、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区环卫生所、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公安交通管理分局。

  二、乡 镇:

  百花湖乡、金华镇、朱昌镇

  三、社区服务中心:

  金源社区服务中心、金麦社区服务中心、金岭社区服务中心、碧海社区服务中心、世纪城社区服务中心、新世界社区服务中心、金华园社区服务中心、逸景社区服务中心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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